无形资产的账务处理-2020初级会计《初级会计实务》第二章资产
考点:无形资产的账务处理
1.无形资产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为了核算无形资产的取得、摊销和处置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等科目。
2.无形资产的取得
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企业取得无形资产的主要方式有外购、自行研究开发等。取得的方式不同,其会计处理也有所差别。
(1)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其中,相关税费不包括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外购无形资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注明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按照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其进项税额不可抵扣。
【提示】下列各项不包括在无形资产的初始成本中:
①为引入新产品进行宣传发生的广告费、管理费用及其他间接费用;
②无形资产已经达到预定用途以后发生的费用。
(2)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所发生的支出应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有计划的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企业应当设置“研发支出”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按照研究开发项目,分别以“费用化支出”与“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自行研究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
期(月)末,应将“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归集的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
【提示】研究阶段支出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当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企业如果无法可靠区分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记入“管理费用”科目地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