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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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意外险中的意外如何定义 保险中的意外是指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的危害事件。比如在路上行走的时候,被不知哪里飞来的异物砸破了脑袋,或者是在坐公交车的时候不幸发生了车祸,这些都符合保险中意外的定义。这个定义具有一定的客观性,而人们平时认为的意外则带有很强的主观性。日常生活中,只要是意料之外的事情,都可以被称为意外。但是在保险赔付过程中,保险公司会严格界定引起伤害事故的原因是否属于意外险中的意外。根据保险中意外的定义,我们可以发现疾病引起的身故伤残或者医疗费用并不属于意外险的理赔范围。因为疾病是来自被保险人身体内部的异变,并不符合外来的的标准。通过对意外的认识,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有时候我们明明认为是意外,可保险公司却不赔付了。当然也有很多事故符合保险中意外的定义,但因为责任免除而不能给付保险金。比如在滑雪过程中受伤,一般的意外伤害险都是不保的。因此,保户对自己的保单要有充分认识,在买保险时需要通过保单认真了解保险。特别是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要重点看。在保险实务操作中,保险公司对某些引起伤害的原因是否属于意外的界定可能会有困难。特别是当被保险人本身患有疾病同时又遭受了外来伤害的时候,就会比较难以判断伤害是来自外部还是内部。所以保户应该秉着最大诚信原则,如实履行告知义务,配合保险公司的理赔工作,这也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利益。此外,人们在购买意外险时应确定适合的保险金额。目前,大多数购买意外险的保户确定的保险金额偏低。这使得当意外发生时,保险起不到充分保障的作用。因为意外险是相对较便宜的险种,人们不妨多买一点。特别是在意外医疗方面,确定一个充足的额度,对被保险人的医疗保障是很有帮助的。
问题二:意外险中的意外如何定义??? 意外就是指意料之外、意料之外的不幸事件,之前在人人 保 险平台上买的还不错赔款挺快的
问题三:意外险是什么意思? 意外险:此种保险就是保障被保险人在发生意外事故的时候,保险公司按照此款产品条款约定的保险责任及约定的保险金额做相应的赔付。
意外事故是指意外发生的、非本意的;外来原因造成的;突然发生的。
生病属于健康范围,需要购买健康险才可以。意外险一般属短期险,保险期限大多为一年,你如果要购买保险产品,建议你仔细阅读保险产品的条款,其中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及其重要,因为此两项中就可以知道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会赔偿,当意外事故发生时直接影响被保险人自己利益
问题四:旅游意外险的定义 旅游意外险定义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在出差或旅游的途中因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或伤残,或保障范围内其他的保障项目,保险人应承担的保险责任。而这里意外事故的构成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意外发生的,即被保险人未预料到的和非故意的事故;(2)外来原因造成的,即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3)突然发生的,即事故的原因与伤害的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的关系,并在瞬间造成伤害,来不及预防。旅游意外险定义的基础内容是人身意外。而意外险与旅游险的区别在于,意外险通常保障更单一,而且保障时间长的可达1年,短的也有几天。旅游意外险大多时效性较强,一般与出行时间对应。
问题五:什么是建筑工地意外险 ?建筑工地意外险 的定义是什么? 建筑工程意外险是一种以人身为保险标的,以意外医疗、死亡、伤残、烧伤为保险责任的商业性保险。
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已在企业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仍可参加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承保保费计收方式有三种:1.按被保险人人数计收保险费。2.按建筑面积计收保险费。3.按工程合同造价计收保险费,对于第一种按人数计收保险费,指对工程工期长,人员比较固定,但保费相对较高,一般很少使用。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建工险是不记名的保险,和一般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不一样,并且建工险的保险期间可以是一个月,也可以是几年,而一般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一般是一年。
问题六:交通意外险的定义 意外保险即人身意外险,又称意外伤害保险,提供被保人因遭受意外事故而死亡、伤残的意外伤害及意外医疗保障。意外保险一般分两类: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包括意外身故、伤残等,意外医疗保险包括因意外事故产生的门急诊医疗、住院费报销、住院补贴等。
问题七:什么是意外伤害险 一 是外来的伤害。是指伤害是由被保险人自身以外的原因造成的。
二 是非本意的伤害。是指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的或违背其主观愿望的。
三 是突发的伤害。是指在极短的时间内形成来不及预防的事故。
四 是非疾病的。因为疾病的发生是一种来自身体内部的因素,故不在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问题八:什么是意外险,都包括什么? 什么是意外保险?
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外来的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的意外事故(非疾病因素),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项目有四项: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给付是分付。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意外险都保什么
常见的意外险可以分为三种。
第一种:保障范围比较广泛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除违法犯罪造成的身故和残疾以外,只要是因为各种意外事故造成的身故或残疾,都是保险责任。
第二种:针对出行的极短期意外险产品,通常保障期限在几天到十几天不等。比如随着黄金周出游热潮升温的定游险,这种保险除了对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和残疾进行赔偿外,还包含因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的赔偿。
第三种:针对交通工具的意外险,保障期限也为一年,可以承保因为乘坐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出现的意外伤害。
选择适合的意外险
保险公司的有关人士建议,由于有针对性的保险,保险责任范围相对小,费率也比较优惠。而保障范围广的普通意外伤害保险,价格就相对较贵。以同一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为例,期限同样为一年,保费为100元的交通工具意外险,保险金额分别为汽车10万、轮船和火车(包括地铁和轻轨)20万、飞机50万;而如果投保100元的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低于10万元。
因此,比较省事的做法是投保个人或团体的意外伤害保险,将日常生活中能够遇到的风险全都包括在内,即便价格略高,但不会因保障不全发生不能赔付的情况。交通工具意外险适合经常外出的人,如果不想付太多的保费,又希望有比较高的保障,就把保费花在出行中风险最高的阶段,俗话说“钱花在刀刃上”。旅游意外险适合不方便购买普通意外伤害险的人群。由于普通意外伤害险要求投保年龄在16岁-65岁之间,而旅游险没有年龄限制,因此特别适合老人和儿童在特殊风险期间投保。
意外险的误区
由于按照旅游局的有关规定各家旅行社都要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有些游客就认为跟团旅游就不必购买旅游意外险了。对此,太平洋人寿团体业务部专员李女士表示,这是一个误区。“出行中可能遇到各种风险,责任并非都在旅行社,如果游客抱着错误的想法,一旦发生损失有些就得不到保障。”
还有一些人认为购买交通工具意外险后再购买航意险是一种重复和浪费。对此太平洋人寿的李女士表示,除非在同一公司购买的产品,条款有特殊规定的外,通常在不同保险保险公司购买的产品,保险金额可以相互叠加。
【案例】
李某患高血压病已近20年时间,2004年8月他为自己购买了一份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同年12月的一天,李某突然死亡,医院出具的证明中注明死亡原因为脑溢血突发。李某的家人拿着保单和医院的各种收据到保险公司要求理赔,被保险公司拒绝后大吵大闹,任凭保险公司怎么解释,突发脑溢血不属于意外险的理赔范围,但患者家属怎么都听不进去,对保险公司的拒赔始终无法理解。
保险不是什么都能装的“筐”,并非投保了一种保险,无论发生了什么,保险......>>
问题九:意外险中的意外伤害指的是什么? 【摘要】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由于意外原因造成身体伤害或导致残废、 死亡时, 保险人按照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身保险合同。那么意外险当中的“意外伤害”是怎么定义的呢?怎样的“意外伤害”才是意外险的承保范围呢?什么是“意外伤害”(1)伤害必须是人体的伤害这里的“身体”,是指人的天然躯体。人工装置以代替人体功能的假肢、假眼、假牙等,不是人身天然躯体的组成部分,不能作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对象。(2)伤害必须是意外事故所致意外事故,既是伤害的直接原因,也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主张保险给付的根据。所谓“意外事故”,是指外来的剧烈的偶然发生的事故。只有同时具备“外来”、“剧烈”、“偶然”三个条件,才能构成该合同的保险事故。所谓“外来”,是指伤害纯系由被保险人人身外部的因素作用所致。如因交通事故、不慎落水、遭雷击、蛇咬、煤气中毒等等。如果伤害由自身疾病而起则不属意外事故;所谓“剧烈”是指人体受到强烈而突然的袭击而形成的伤害。
问题十:意外卡是意外险的意思吗?有什么不同 您好!您说的意外卡,我估计应该是消费型的卡单,一年满期就结束的!意外险有保障型的,有返本型的!他属于长期合同,有的保三十年,有的保终身!是有区别的!
问题二:意外险中的意外如何定义??? 意外就是指意料之外、意料之外的不幸事件,之前在人人 保 险平台上买的还不错赔款挺快的
问题三:意外险是什么意思? 意外险:此种保险就是保障被保险人在发生意外事故的时候,保险公司按照此款产品条款约定的保险责任及约定的保险金额做相应的赔付。
意外事故是指意外发生的、非本意的;外来原因造成的;突然发生的。
生病属于健康范围,需要购买健康险才可以。意外险一般属短期险,保险期限大多为一年,你如果要购买保险产品,建议你仔细阅读保险产品的条款,其中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及其重要,因为此两项中就可以知道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会赔偿,当意外事故发生时直接影响被保险人自己利益
问题四:旅游意外险的定义 旅游意外险定义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在出差或旅游的途中因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或伤残,或保障范围内其他的保障项目,保险人应承担的保险责任。而这里意外事故的构成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意外发生的,即被保险人未预料到的和非故意的事故;(2)外来原因造成的,即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3)突然发生的,即事故的原因与伤害的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的关系,并在瞬间造成伤害,来不及预防。旅游意外险定义的基础内容是人身意外。而意外险与旅游险的区别在于,意外险通常保障更单一,而且保障时间长的可达1年,短的也有几天。旅游意外险大多时效性较强,一般与出行时间对应。
问题五:什么是建筑工地意外险 ?建筑工地意外险 的定义是什么? 建筑工程意外险是一种以人身为保险标的,以意外医疗、死亡、伤残、烧伤为保险责任的商业性保险。
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已在企业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仍可参加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承保保费计收方式有三种:1.按被保险人人数计收保险费。2.按建筑面积计收保险费。3.按工程合同造价计收保险费,对于第一种按人数计收保险费,指对工程工期长,人员比较固定,但保费相对较高,一般很少使用。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建工险是不记名的保险,和一般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不一样,并且建工险的保险期间可以是一个月,也可以是几年,而一般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一般是一年。
问题六:交通意外险的定义 意外保险即人身意外险,又称意外伤害保险,提供被保人因遭受意外事故而死亡、伤残的意外伤害及意外医疗保障。意外保险一般分两类: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包括意外身故、伤残等,意外医疗保险包括因意外事故产生的门急诊医疗、住院费报销、住院补贴等。
问题七:什么是意外伤害险 一 是外来的伤害。是指伤害是由被保险人自身以外的原因造成的。
二 是非本意的伤害。是指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的或违背其主观愿望的。
三 是突发的伤害。是指在极短的时间内形成来不及预防的事故。
四 是非疾病的。因为疾病的发生是一种来自身体内部的因素,故不在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问题八:什么是意外险,都包括什么? 什么是意外保险?
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外来的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的意外事故(非疾病因素),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项目有四项: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给付是分付。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意外险都保什么
常见的意外险可以分为三种。
第一种:保障范围比较广泛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除违法犯罪造成的身故和残疾以外,只要是因为各种意外事故造成的身故或残疾,都是保险责任。
第二种:针对出行的极短期意外险产品,通常保障期限在几天到十几天不等。比如随着黄金周出游热潮升温的定游险,这种保险除了对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和残疾进行赔偿外,还包含因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的赔偿。
第三种:针对交通工具的意外险,保障期限也为一年,可以承保因为乘坐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出现的意外伤害。
选择适合的意外险
保险公司的有关人士建议,由于有针对性的保险,保险责任范围相对小,费率也比较优惠。而保障范围广的普通意外伤害保险,价格就相对较贵。以同一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为例,期限同样为一年,保费为100元的交通工具意外险,保险金额分别为汽车10万、轮船和火车(包括地铁和轻轨)20万、飞机50万;而如果投保100元的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低于10万元。
因此,比较省事的做法是投保个人或团体的意外伤害保险,将日常生活中能够遇到的风险全都包括在内,即便价格略高,但不会因保障不全发生不能赔付的情况。交通工具意外险适合经常外出的人,如果不想付太多的保费,又希望有比较高的保障,就把保费花在出行中风险最高的阶段,俗话说“钱花在刀刃上”。旅游意外险适合不方便购买普通意外伤害险的人群。由于普通意外伤害险要求投保年龄在16岁-65岁之间,而旅游险没有年龄限制,因此特别适合老人和儿童在特殊风险期间投保。
意外险的误区
由于按照旅游局的有关规定各家旅行社都要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有些游客就认为跟团旅游就不必购买旅游意外险了。对此,太平洋人寿团体业务部专员李女士表示,这是一个误区。“出行中可能遇到各种风险,责任并非都在旅行社,如果游客抱着错误的想法,一旦发生损失有些就得不到保障。”
还有一些人认为购买交通工具意外险后再购买航意险是一种重复和浪费。对此太平洋人寿的李女士表示,除非在同一公司购买的产品,条款有特殊规定的外,通常在不同保险保险公司购买的产品,保险金额可以相互叠加。
【案例】
李某患高血压病已近20年时间,2004年8月他为自己购买了一份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同年12月的一天,李某突然死亡,医院出具的证明中注明死亡原因为脑溢血突发。李某的家人拿着保单和医院的各种收据到保险公司要求理赔,被保险公司拒绝后大吵大闹,任凭保险公司怎么解释,突发脑溢血不属于意外险的理赔范围,但患者家属怎么都听不进去,对保险公司的拒赔始终无法理解。
保险不是什么都能装的“筐”,并非投保了一种保险,无论发生了什么,保险......>>
问题九:意外险中的意外伤害指的是什么? 【摘要】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由于意外原因造成身体伤害或导致残废、 死亡时, 保险人按照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身保险合同。那么意外险当中的“意外伤害”是怎么定义的呢?怎样的“意外伤害”才是意外险的承保范围呢?什么是“意外伤害”(1)伤害必须是人体的伤害这里的“身体”,是指人的天然躯体。人工装置以代替人体功能的假肢、假眼、假牙等,不是人身天然躯体的组成部分,不能作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对象。(2)伤害必须是意外事故所致意外事故,既是伤害的直接原因,也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主张保险给付的根据。所谓“意外事故”,是指外来的剧烈的偶然发生的事故。只有同时具备“外来”、“剧烈”、“偶然”三个条件,才能构成该合同的保险事故。所谓“外来”,是指伤害纯系由被保险人人身外部的因素作用所致。如因交通事故、不慎落水、遭雷击、蛇咬、煤气中毒等等。如果伤害由自身疾病而起则不属意外事故;所谓“剧烈”是指人体受到强烈而突然的袭击而形成的伤害。
问题十:意外卡是意外险的意思吗?有什么不同 您好!您说的意外卡,我估计应该是消费型的卡单,一年满期就结束的!意外险有保障型的,有返本型的!他属于长期合同,有的保三十年,有的保终身!是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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