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丢了,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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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阿锐
2022-12-18 · TA获得超过34.3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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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通过快递单号,联系快递公司或者快递员,确认快递的签收人和快递动向。
2、联系卖家进行核实,通常这种情况是快递公司提前录入签收信息,货物随后送达。
3、如确认后还是没有找到快递,您可以在手机淘宝/PC淘宝网页上找到该笔订单,在物流详情页点击“物流投诉”,选择相应原因发起投诉(原因包括:未收到货且未告知货在哪、未经允许包裹放入代收点、未经允许包裹放入自提柜)。
4、物流公司一般会在48小时内电话回访您进行处理,请您耐心等待。部分快递公司未开通投诉入口,请咨询商家或快递公司核实反馈,如果您的商品一直没有收到,可以及时申请退款。
注意事项:卖家发货后您有10天(快递10天,平邮30天)时间确认是否收到货物,请注意超时时间,以免系统自动打款卖家。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规定:
第二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第二十六条
快件无法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据寄件人的要求进行处理;属于进出境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海关和检验检疫手续。 快件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属于信件,自确认无法退回之日起超过6个月无人认领的,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二)属于信件以外其他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登记,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处理;

(三)属于进境快件的,交由海关依法处理;其中有依法应当实施检疫的物品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第二十八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实行快件寄递全程信息化管理,公布联系方式,保证与用户的联络畅通,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快件查询等服务。用户对快递服务质量不满意的,可以向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诉,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7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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