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公证处立遗嘱需要什么手续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1、立 遗嘱 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 身份证 明、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等材料。 2、公 证人 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等内容。符合规定的决定受理。 3、 遗嘱公证 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4、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审批合格后,公证处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最后领取公证书即可。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深美林评估
2024-12-20 广告
2024-12-20 广告
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规定,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是不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评估的,只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就能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深美林评估提供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