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司还要认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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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忘TM0031
2022-09-24 · TA获得超过174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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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销公司需要把认缴的出资额全部缴完。 2.《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 公司清算组 负责人签署的注销 登记申请书 ;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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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再进行认缴出资的。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解散并清算完毕后,应制作清算报告并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在清算过程中,公司财产应当优先用于清偿公司债务,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和未到期的出资。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主张未缴出资的股东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此外,新《公司法》实施后,对于2024年6月30日前已设立的公司,即存量公司,有一个三年的过渡期进行调整,需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出资期限逐步调整至五年以内。但是,一旦公司完成了注销流程,公司的法人资格即告终止,股东对公司的出资义务也随之结束。
总的来说,一旦公司完成了合法的注销流程,股东一般不需要再进行认缴出资。不过,如果公司在注销前有未清偿的债务,股东可能需要在其未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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