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写作文《我最喜欢水浒里的一个人物》600字
写作文《我最喜欢水浒里的一个人物》600字
评我最喜欢的水浒人物林冲
第一次翻开《水浒传》这本书的时候,还是十几年前,繁体的字,竖版印刷的行,从右往左翻的页,那时自己还在上小学,什么也不懂,无意间从爷爷的书柜里找到这本书,随便翻了两页,立刻被一百零八将的一张张肖像画,还有那一个个豪气冲天的绰号吸引住了,于是半懂不懂地翻下去,读起来很费劲,我却无比喜欢,而且能把一百单八将的绰号姓名甚至兵器倒背如流。那时的我执著于钻研英雄的武功排行,所以在《三国》中对赵云的喜爱超过诸葛亮,在《隋唐》中对罗成的喜爱超过秦琼,而《水浒传》,毫无疑问更是在我心中树立起一个个高大的偶像。
而十几年后,一年前的今天,爷爷故去,自己在清理书柜中他的遗物时无意间重新翻开这本书,希望能找回一丝儿时的回忆,结果却是徒劳。当我再次捧起它时,心中已经没有了当年的兴奋与激动,取而代之的是难以言传的沮丧,这些所谓好汉们的面孔,在我的眼前变得模糊而扭曲:我看到宋江的猥琐卑鄙;我看到吴用的阴险诡谲;我看到李逵的嗜血暴戾;我看到武松的冷酷凶残……这些昔日的偶像,就这样变得陌生而支离破碎,与现在的自己渐行渐远。
幸好还有一张面孔,一张忧郁的、沧桑的面孔逐渐浮现,在众多模糊的面孔中慢慢清晰。这张面孔,虽然施耐庵告诉我们是“豹头环眼、燕颔虎须”,和三国中的张飞如出一辙,我却觉得它应当是俊朗的,憔悴的,我更愿把它想象为渭水河畔、潼关阵前的锦马超的面孔。
风雪弥漫的深夜,一个形单影只的旅客,肩上一杆花枪挑着个酒葫芦,蹒跚地走向远方那片浩淼无边的芦花荡,远处熊熊火焰映衬著萧索的背影,他仰天长叹:“好大雪!”
这个人,就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沧州刺面配军,梁山泊马军五虎上将第二员,一百单八将第六位,天雄星豹子头林冲。
我知道我该为他写点什么了。翻遍整部水浒,这是个唯一的孤独者,也应该是《水浒传》中唯一的英雄,唯一拥有爱情的人。他宽厚,两个差人要谋害他,被鲁智深打翻后还替他们求情;他仁慈,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像李逵那样滥杀无辜;他正直,不肯向高俅献媚取宠;他处处以大局为重,梁山泊几次重要的政治事件都是由他主持局面;他不乏谨慎精明,懂得在相互倾轧的官场中明哲保身。他也不像其他好汉那样冷血,对自己的妻子他无比深情。金圣叹曾说:“林冲自然是上上人物,写得只是太狠。看他算得到,熬得住,把得牢,做得彻,都使人怕。这般人在世上,定做得事业来,然琢削元气也不少。”这是一个中肯的评语,唯一的疑问在于那个“狠”字,我想,这个字更多是指他身处绝境时爆发出的无尽潜能。
可惜他生活在一个是非颠倒的社会。他的种种高洁的品格,却一次次为他招来杀身之祸。他就像一只被放逐的牧羊犬,在天寒地冻中孤独地彷徨,不愿加入狼群,却又不能重返牧场。林冲是可悲的,这种可悲不仅在于他的痛苦、他的孤独,更在于这种痛苦与孤独除去鲁智深等寥寥数人外,几乎再没有人能与他共同分担。
当林冲回忆起自己在东京汴梁的生活时,会是一种怎样的心情,我不得而知,但我相信,那应当是他最美好的岁月:自己是八十万禁军教头,武功高强,进可卫国,退亦可保家;地位虽然不算高,衣食无忧已经足够;何况还有一位如花似玉举案齐眉的夫人,即使用现在的眼光来看,能得到这其中哪怕一样,也已算不枉此生。但是当高衙内第一眼看到林冲娘子的时候,命运,神秘莫测的,也是冷酷无情的命运,便开始慢慢运转,像宇宙中的黑洞一样,把林冲渐渐吸向一个巨大的陷阱。
夺妻之恨,对无论那时还是现在的男人来讲,都是莫大的耻辱,他却硬是咽下了这口恶气,忍受了一切:痛苦、侮辱,还有冤屈。如果他是高俅之流,或许难保不会以牺牲妻子换得升官发财的机会,但他不是;如果他是李逵那样的流氓无产者,也许早就抄起刀子冲向太尉府去剁人,拼得鱼死网破,然而他也不是。所以他选择的是忍让这条中庸的道路。
这是最合理的选择。无论是对他来讲,还是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讲。
我曾和人聊起过林冲的忍让,很多人都认为他窝囊,我却没有这种感觉,相反倒是觉得,他的选择将是我们大多数人的选择。真处在他的位置上,换作其他人,不见得能有更好的举动:不到走投无路,谁能鼓起勇气和这个主流社会真正决裂?“反”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从此以后你将浪迹江湖,你将亡命天涯,你将不再拥有光明、温暖、幸福,你的心中将永远充塞著黑暗、寒冷、孤独,你将一天天在憎恨、恐惧与悲伤中度过。选择了和这个社会去对抗,也就意味着自己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我最喜欢的一个荧屏人物作文600字
《水浒传》里的那眼如丹凤,眉似卧蚕的黑三郎,大家还记得他么?他就是我最喜欢的《水浒》人物——天魁星呼保义宋江。他为人仗义疏财,慷慨大度,又孝敬父亲,因专结交各路英雄豪杰而著称。他性格直率,凡事不卑不亢,宽巨集大量,尤其是喜欢帮助别人,所以人送绰号及时雨。
我喜欢宋江,是因为他的讲义气。在他还未上梁山时,就已经结交了众多好汉。凡是有人来到他庄里,宋江不管是谁,必将送他好些银两,并安排吃住,从不厌倦。别人有难,他必将支援,从不推脱,大义凛然,帮助别人排忧解难,并且因此而闻名山东和河北。他济人贫苦,赒人之急,扶人之困。好结交江湖上诸多好汉,所以有许多人都来投奔他。记得晁盖刚死的时候,宋江身带重孝,他为了结晁盖的最后一句遗言,煞费苦心。这对朋友的忠厚之心是非常难得的。
我喜爱宋江,是因为他的心胸宽广,为人正直。他不会因为一点小事而愁眉不展,别人得罪他的事儿,一般也不会放在心上,不会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儿而生气。记得他在京城,因阎婆惜不知羞耻的一而再再而三的招惹他,他一气之下竟杀了阎婆惜,就是因为他正直,不想做贼般勾当。
我佩服宋江的人品,佩服他的人格,但使我更加震惊而敬佩的则是:那一百零七个英雄好汉都能够服从他的命令,并且他能够把这么多人都管理的井井有条,没有内乱,没有反叛,而且被捕来的人都能听他的入伙。这让我很震惊。宋江的管理方面让我很钦佩。为什么那一百多人都会听他的呢?我想,这就是因为他的大度,他的机智,还有他管理方面独特的才能吧。还有他相信每一个人,信任别人,这也许是重要的一点。记得在大战高太尉军队的时候,高太尉被宋江捕到山上,可宋江却为了国家的利益,而相信了高太尉把他放了。就是因为宋江的爽朗性格,他的军队才得以做到万众一心,为后来的“替天行道”打下了铺垫。
虽然宋江箭法比不上小李广华荣,智慧比不上智多星吴用,武艺比不上玉麒麟卢俊义,但是,他的管理才能却是这一百零八个人中最厉害的,也是最受大家爱戴的。换句话说,宋江好比这一百单八将中的虎头,《水浒传》中因他而精彩!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水浒》人物——讲义气、受人爱戴的天魁星呼保义宋江。
我最喜欢(佩服……)的一个水浒人物或故事
林冲有一个突出的性格特点:能忍,忍辱负重、忍气吞声、不敢反抗。一般的小说,要充分地理想化的写一个正面人物,往往一开始就要写他的优点。但是《水浒传》不一样,林冲在《水浒传》里边是个响当当的英雄,了不起,作者是热烈地歌颂他的。可是一出场就写他的弱点,写他性格里边的弱点,不好的一面,就是能忍,忍辱负重、忍气吞声。
“忍”之一:
一个八十万禁军教头,在光天化日之下,妻子被人家调戏,奇耻大辱,不能忍受的。所以他非常气愤地去了。“当时林冲扳将过来,扳着他的肩胛,却认得是本官高衙内,先自手软了”。“先自手软了”这五个字非常值得注意,这不是简单的、一般人物的动作神态的描写,而是一下子挖掘到人的内心世界。所以小说写林冲怒气未消,知道以后,扳过来,先自手软了。但是“怒气未消,一双眼睁著瞅那高衙内”。但是敢怒而不敢言,敢怒而不敢打,他忍下了这口气。小说在这里写得非常好,写出了人物内心的活动。
林冲与鲁智深此时的比较:鲁智深就不买账,鲁智深有一段话是响当当的,跟林冲形成鲜明的对比。他说“你却怕他本官太尉,洒家怕他甚”,“俺若撞见那撮鸟时,且教他吃洒家三百禅杖去了”。一个是忍辱怕事;一个是疾恶如仇。一个是自己受侮辱、受压迫不敢反抗;一个是看见自己的朋友受压迫,就不能忍受,这两个人的性格形成鲜明的对比。
“忍”之二:
接下来还是写林冲想苟安,忍。但想苟安也不能苟安,想忍也忍不下去。所以小说接着写高衙内又收买了陆谦,让陆谦把林冲的妻子骗到他家里面楼上。林冲得知后,“拿了一把解腕尖刀”,“径直奔到樊楼,前去找陆虞侯”。他拿起这个解腕尖刀不是去找高衙内,而是去找陆谦。也就说,林冲已经开始反抗了,但是他反抗的程度和范围有限。应该找高衙内,这里大概有两个意思。第一,还是怕高衙内,不敢惹他。前面说了,权且饶他这一次。这是第二次了,他又忍让了;第二,这是写林冲重义。就是说陆谦是林冲的结义兄弟,背信弃义,不讲义气的人林冲是最痛恨的。讲义气是林冲性格当中非常美好的东西,很宝贵的东西。这是他以后能够转变,而且转变以后革命性非常强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忍”之三:
林冲发配沧州以后,还是能忍,还是忍辱负重。小说这里写得非常精彩,他临走之前写了一封休书。这纸休书我觉得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写出林冲的善良,他替妻子考虑得很周到;另一方面也写出他能忍的性格,也天真幼稚。你以为写了一纸休书以后高衙内就不来了?照样来。所以这些地方,一方面写出他的善良,引起读者对他的同情,另一方面,引起读者对于罪恶势力的更加憎恨。
“忍”之四:
刺配沧州,有一个情节:押监他的两个差人董超、薛霸,一路上虐待他,用烫水让他洗脚,连读者都不能忍了,他还是“忍”,后来走到野猪林,就是董超、薛霸受高俅、高衙内之托付要杀害林冲的地方。到这个时候了,而林冲一点都没想到可能要杀他(武松到飞云浦就已想到差人要杀他),你要捆就捆吧。换成另外的人,像鲁智深也好、李逵也好,在这种情景下绝不会这样说。鲁智深救下了他,要杀两个公人,林冲极力阻挡。这时他还是忍,不想反抗。
“忍”之五:
到沧州牢营不久,他从李小二口中得知来了几个“尴尬人”,于是买了一把解腕尖刀,街上寻了几日不著,“心下且自慢了”,又“忍”过去了;
沧州牢营安排他到草料场,这是个阴谋,林冲浑然不知,还打算“待天晴到城中换个泥水匠修补”,“神明庇佑,改日来烧纸钱”。还以为给他一个好的差事,到那儿去过得比较安稳。最后火烧草料场,他在山神庙里面听见陆谦他们三个人说话,要把他的骨头拣回去到高俅那儿去领赏。这时林冲满腔怒火一下子爆发出来,开启山神庙的门出去把几个人杀了,然后造反上山,由此就实现了彻底地转变。
小结:林冲走的道路是非常艰苦,林冲走了一个很漫长的、很艰苦的道路。作者写林冲的转变,它是有很多伏笔,譬如说他和陆谦是好朋友、结义兄弟,但是后来陆谦害他了,那么他就曾经跟陆谦讲:“贤弟不知,男子汉空有一身本事,不遇明主,屈沉在小人之下,受这般腌臜的气”。也就说,就是他在统治阶级的压迫之下,满腔不平之气。这个满腔不平之气,就是林冲能够一步一步向前迈进,最后实现了思想转变,造反上山的基础。他虽然是一个八十万禁军教头,是个中级军官,但是他一出场就是被压迫的。所以虽然是统治阶级里边的人物,但是他所处的地位和广大被压迫的人民群众有相通之处,这是他能够转变的一个基础。林冲能忍,宽容了压迫他、侮辱他的人,但是他的对手可没有放过他。一计不成,又生一计。那个社会的黑暗势力、罪恶势力,不断地向他紧逼而来,所以他非常不满的胸中,有一腔不平之气的。
作文我最喜爱的英雄——水浒传里的一个人物
千古幽局一旦开,
天罡地煞出泉台。
自来无事多生事,
本为禳灾却惹灾。
社稷从今云扰扰,
兵戈到处闹垓核。
高俅奸佞虽堪恨,
洪信从今酿祸胎。
中国古代著名作家施耐庵所写的长篇古典小说《水浒传》想必大家人人皆知吧。《水浒传》以它杰出的艺术描写手段,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以宋江为首的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和失败过程的一些本质方面。不仅如此,还深刻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说明造成农民起义的根本原因是“官逼民反”。 此外,《水浒传》中还写了地主恶霸的种种作恶行为,如郑屠霸占金翠莲,西门庆害死武大郎,毛太公勾结官府构陷猎户解珍、解宝。中国历史上发生过无数次的农民起义,中国的农民富有武装斗争的传统和经验,但用文学形式来歌颂农民战争,并且真实生动地作全面的艺术再现的,只有《水浒传》。怪不得金圣叹评论《水浒传》“无美不归绿林,无恶不归朝廷。”
我读《水浒传》,最喜爱天雄星豹子头林冲。他生性耿直,爱交好汉,武艺高强,惯使丈八蛇矛。在梁山泊英雄中排行第六,马军五虎将中第二员,初充太尉府八十万禁军教头。因他的妻子被高俅儿子高衙内调戏,自己又被高俅陷害,在发配沧州时,幸亏鲁智深在野猪林相救,才保住性命。被发配沧州牢城看守天王堂草料场时,又遭高俅心腹陆谦放火暗算。林冲杀了陆谦,冒着风雪连夜投奔梁山泊,为白衣秀士王伦不容。晁盖、吴用劫了生辰纲上山后,王伦不容这些英雄,林冲一气之下杀了王伦,把晁盖推上了梁山泊首领之位。林冲武艺高强,打了许多胜仗。在征讨江浙一带方腊率领的起义军胜利后,林冲得了中风,被迫留在杭州六和寺养病,由武松照顾,半年后病故。林冲虽武艺高强,但有时却懦弱隐忍。
《水浒传》的语言是以口语为基础,经过加工提炼而创造的文学语言。其语言特色是明快、洗炼、准确、生动。无论是作者的描述语言,还是作品人物的语言,许多地方都惟妙惟肖,有浓厚的生活气息。写景、状物、叙事、表情,极为灵动传神,让我赞不绝口。
《可可西里》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 作文 500字
日泰。他是可可西里圣洁的骑士,他是一个悲剧英雄,他有血有肉,他外表邋遢品质高洁,他为了维持巡山队会去违法卖皮子……他说过这么一句话“见过朝圣的人么,他们的手和脸脏得很,可他们的心特别的干净”
百科里精彩对白,对你有帮助:
你们最大的困难是什么
钱也没有,人也没有,枪也没有
我的弟兄们一年没工资了
县里不能解决经费问题吗
我们没有编制
队里的经费是不是特别的紧张
都是我们自己解决的
那,你们怎么处理缴获来的皮子?
大部分上缴
你们会不会也卖一部分皮子来解决经费问题?
(沉默)
你说我该怎么写这篇报导?
我一直认为我是一个好记者
我知道你是记者
这可可西里就你们记者保护着呗
我知道可以进监狱
我知道卖皮子是犯法的
但我现在不会考虑你现在说的这些
我只考虑可可西里
考虑我的兄弟们
见过朝圣的人么他们的手和脸脏得很可他们的心特别的干净
我卖过皮子
可我没办法
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个喜剧人物路飞 600字
对他的爱,已经不是一分两分,我爱他胜过爱《海贼》里的其他任何一个。
父亲是革命军首领——龙,爷爷是海军中将——英雄卡普,还有海贼王的儿子,最强白胡子海贼团二队队长——艾斯,做他的哥哥……这注定了他——蒙奇·D·路飞,不平凡的一生。
红发香克斯开启了路飞的海贼梦,为了救他而断废一臂,海贼王罗杰的草帽转手就给了他。和艾斯、萨沙一起做海贼梦,萨沙为了救他和艾斯而回家,却发现这不过是骗局,渴望自由的萨沙独自出海,乘坐的船却被天龙人击沉。17岁的路飞终于得以出海,也成为了小有名气的海贼,艾斯却为了救他被赤犬一拳打穿了身体,生命卡烧尽而亡。他觉得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不够强造成的,他总是需要别人的保护,更别提要保护别人。
路飞,海贼这个时代必定会有人死去,这不是你的错。既然他们回不来了,那你就像索隆一样吧,连带他们的份一起变强,强到名字响彻天堂!他们会知道的,会欣慰的!
路飞,我记得你为了救娜美而打败了阿龙,你拯救的不仅仅是她的生命,还有她的梦想;我记得你为了救阿拉巴斯坦而打败了克洛克达尔,让这个生命已经干涸龟裂的国家重获希望;我记得你为了救乔巴而打败了国王,让象征顽强的樱花在寒冬中绽放;我记得你为了挽救天空之民而打败了神爱涅尔,敲响了天上的黄金钟,让友谊与和平的钟声在天地间久久回荡;我记得你所做的一切全都是为了他人而不是自己;我记得你的梦想——成为海贼王!
我爱路飞的理性,面对梅丽号的无法陪伴,他选择了火葬而不是固执带其出海,给梅丽身为海上战士最后的尊严;面对罗宾的“背叛”,他选择了相信,从未动摇,豁出性命也要救其于水深火热。
我爱路飞的无私付出,面对娜美的奇病,即使自己全身冻伤也要背着她上雪山找医生;面对山治的大出血,他跑遍整条鱼人街,只为寻找匹配山治血型并愿意捐献的人。
我爱路飞的善良,任何非正义的战争他都不会袖手旁观,就算是陌生人他也会保护到生命的尽头;他会帮助每一个身陷困境的人,帮助他们重获新生。
我爱路飞大吵大闹,缠着山治要好迟的;我爱路飞瞪大眼睛掉了下巴和乔巴一起,听乌索普撒谎;我爱路飞把嘴咧到耳根,发自内心的大大笑容;我爱路飞的一切一切……
我想说:“路飞,我会爱你到永远。”但是什么是永远?我不可能活到永远,所以我不能爱你永远。然而,你的英容笑貌,你的梦想,你的经历都会深深刻入我的灵魂。如果可以,另一个世界的我也要时时思念你的大海,你的天空,你的容颜。
我一直相信,你是会成为海贼王的男人!
我一直相信,你会冲破云层,用你独特的光芒照亮更多被黑暗笼罩的人们,为人类赢得更光明的未来!
我最喜欢水浒的一个人,写一篇随笔,鲁智深 。
在水浒里,鲁智深是一个明亮的人。他走到哪里,总会带来一片明快、清朗,他处理问题总是那么直感,在他身上,你看不到踌躇、徘徊、忧郁、思虑、悲伤,与宋江不同,除了给佛跪拜,他再没有给谁下跪过,他的脊背是直的,没有什么力量能让他弯曲。金圣叹评鲁智深为一百单八将中上上人物,又道:“写鲁达为人处,一片热血直喷出来,令人读之深愧虚生世上,不曾为人出力。”
处人待事上,鲁智深很有分别。李忠和史进是他同时认识的,但一生与他们的三次相遇,在相交上就截然不同。第一次一出场,遇到李忠,听史进说是师父,就很敬重,“既是史大郎的师父,同和我去吃三杯”,李忠要迟一步,他还不愿意,将看客轰赶而去。但一看到掏钱的样子,就很看不起,“也是个不爽利的人”。就此,李忠被他看死了。第二次桃花山相遇,在李忠周通“现放著许多金银,却不送与俺,直等要去打劫得别人的送与洒家”时,鲁智深的行为并不过分,因为这样的人在他的心里实在是没有分量了,不值得敬重,那就“且叫这厮吃俺一惊”。而对同时相识的史进,却大不相同,在赤松林与史进再遇,两人连续互拜(剪拂),感慨不已,随后,兄弟一般,鲁智深将自己自拳打镇关西后的经历向自己的兄弟诉说一番。听说哥哥肚饥,史进马上把自己包裹里的食品拿出来给他吃,而且立即要去为哥哥扳赢了,“一发结果了那厮”。兄弟情分在字里行间不断表露出来。第三次相遇,是因呼延灼攻打,李忠周通向二龙山求救。鲁智深前来相助,并非是李忠周通的个人魅力使然,而是鲁智深从江湖义气着眼,不计较二人的悭吝。见到李忠,鲁智深不由得想到自己的好兄弟史进,觉得自己现在梁山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连李忠这样的人也跟来享福,史进还不知道在哪里,心里真是不得过,“常常思念他……无一日不放在心上”,于是出现鲁智深下梁山寻找史进的故事。站在少华山下,看不到史进,他就急,嫌朱武罗嗦,“有话便说,史家兄弟又不见,谁鸟耐烦到你山上去”。这话够重的,人家朱武是与你一样占山为王的,也好歹是史进的兄弟,就算你武功高些,也不至于这样无礼。从这一方面也看出鲁智深对史进的思念心切。他是一贯好酒的人,得知史进被拿,连酒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着,直提着禅杖,“不知哪里去了”。
写作文我最喜欢谁250
作文我最喜欢谁
我最喜欢的人是妈妈,因为是妈妈把我带到世界上来的, 还给了我一个温暖的家。
妈妈平时工作很忙,但是却把我照顾得很好。 她要照顾我的吃穿,教我做人,还要做家务,有时候妈妈会忙到很晚才睡觉,真的非常的辛苦。妈妈抚养我长到这么大真的不容易,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我小时候经常生病,妈妈整夜整夜的照顾我。现在上学了,妈妈还要经常为我的学习担心,要陪我做作业,给我背书默字。我有时候很不听话,经常惹妈妈生气,我觉得非常对不起妈妈。但是妈妈不和我计较,还是那么的爱我。在我心情不好,在我哭得时候妈妈会安慰我,给我讲道理,让我能很快忘记不快乐的事情。妈妈为了我每天努力上班,下班也很晚。妈妈在我身上花了很多心思,也花了好多钱。
妈妈你放心,我现在会好好学习,考大学,长大后赚钱给妈妈用,买妈妈喜欢吃的东西孝敬妈妈。妈妈,是你给了我美好的生命。
我爱你,亲爱的妈妈!
我最喜欢的水浒传中的一个人物,为什么?500字左右
我最喜欢鲁智深(鲁达),因为他粗中有细,见义勇为。
鲁达本在渭州小种经略相公(种师中)手下当差,任经略府提辖。因为见郑屠欺侮金翠莲父女,三拳打死了镇关西。被官府追捕,逃到五台山文殊院落削发为僧,智真长老说偈赐名曰:“灵光一点,价值千金。佛法广大,赐名智深。”鲁智深忍受不住佛门清规,醉打山门,毁坏金身,被长老派往东京相国寺,临别赠四句偈言:“遇林而起,遇山而富。遇水而兴,遇江而止。”在东京相国寺看守菜园,因将偷菜的泼皮踢进了粪池,倒拔垂杨柳,威名远扬。鲁智深在野猪林救了林冲,高俅派人捉拿鲁智深,鲁智深在二龙山落草。后投奔水泊梁山,做了步兵头领。宋江攻打方腊,鲁智深一杖打翻并活捉方腊。回军途中,闻钱塘江潮信,圆寂于六和寺。
鲁达的性格最突出为拳打镇关西。他非常同情关心被当地恶霸镇关西欺侮的金家父女,在倾听完金氏父女的控诉后,主动向金氏父女赠送银两,亲自保护他们逃离虎口;等到金家父女逃离虎口后,他才来到镇关西肉铺前激怒郑屠,让其对自己动手,最终为民除害,这些表现了他扶危济困、济人济贫、疾恶如仇的优秀品质。
鲁达个性十足。且说后世为花和尚之评价“禅杖开启生死路,戒刀杀尽不平人,山门 醉打金身坏,俺是人间真菩提。”确实,称鲁智深真菩提不为过,只不过这个“真菩提”看起来凶了那么一点点,但也仅是看起来…… 一个五大三粗的和尚,背后还有纹身,不说见,想一想便端的吓人。但恰是人不可貌相的绝佳体现。在《鲁提辖拳打镇关西》里,我们就可以看出来他仗义疏财,好抱打不平的良品。鲁智深大闹五台山》中,彰显了这个人物另一个可爱之处,那就是 不受礼教所束,按说出了家做了和尚,便应该守清规戒律,好生参禅,可是鲁达他不,他不参禅不说,甚至连清规戒律也不守,做了和尚照旧下山讨酒吃肉,在鲁达看来,大概做和尚和做提辖区别仅仅是一头乌发和几点结疤而已罢。 当然,可爱归可爱,可错还是犯了,打毁山前凉亭,锤烂菩萨和山门,还硬逼僧众吃狗肉。恩,这位花和尚,第二个特点也很明显了,就是酒风大大的不正。 不过那只是酒醉时候的事,酒醒了后还是知道自己闯了祸的,而且这个错也记了很久,很久,这就扯到后话了……不在我们题目讨论之内哦。 最后再引水浒原文稍微点评一下:“平生不修善果,只爱杀人放火。忽地顿开金绳,这里扯断玉锁。咦!钱塘江上潮信来,今日方知我是我。” 狂哉鲁智深,个性十足!
这就是我眼中的鲁智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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