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至十八世纪中西方文化交流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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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8世纪的中西文化交流是一种平等双向式的交流方式。
这种“平等”,不是建立在双方理解基础上,而是在“不得已”情况下的平等方式。欧洲16—17世纪内部连年战争,自顾不睱,殖民者也认识到:中国难以以武力征服,只有平等对待之。另外,欧洲在其崛起之后固执地坚持“欧洲中心论”,他们从内心深处不情愿与中国平等交流。
17、18世纪,是中国和西方两大文明初次发生持续的和多方面的交往、交流的世纪。双方的统治者和文化精英阶层面对着他们从前基本上无知的异域文明,都感到新奇和惊讶,各自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按照自己的判断和需要,采取了不同的态度:或迎纳,或拒斥,或迎纳拒斥兼而有之。
总的来看,17—18世纪是中国和西方两大文明之间基本上进行平等的交往和交流的世纪。双方都从这些交流和交往中获益多多;同时也发生了一些不大不小的冲撞和波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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