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自然辩证法的基本理论观点
自然辩证法的基本理论观点如下:
辩证法三个基本观点: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这三个辩证法规律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
辩证法3个观点 对立统一
又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它揭示了客观存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等)具有的特点,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性,都是矛盾的统一体.事物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动力,推动事物发展。
质量互变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因矛盾引起的发展过程和状态、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
否定之否定
揭示了矛盾运动过程具有的特点,它告诉人们,矛盾运动是生命力的表现,其特点是自我否定、向对立面转化。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构成了辩证运动的实质。 在肯定否定规律中重点就是否定之否定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发展观,联系观,矛盾观,辩证否定观(既是联系的环节,又是发展的环节)。
唯物辩证法主张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它要求人们在观察和分析问题时,要从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入手,不能只看到一个个孤立的食物;要把事物的现状与它的过去和将来联系起来考查。
既要看到事物位置的移动和数量的增减,更要看到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和发展;在分析事物发展的原因时,要着重抓住事物发展的内部矛盾(内因),又不忽视事物发展的外部矛盾(外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