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的用法文言文及例句
展开全部
之在文言文中用法如下:
1、作动词。可译作“到、往、去”。如《鸿门宴》中的“项伯乃夜驰之沛公军”,“之”用在处所名词“沛公军”前,作动词。
2、结构助词“的”。如《谏太宗十思疏》中的“代百司之职役哉”。
3、宾语前置的标志(不译)。如《烛之武退秦师》中的“夫晋,何厌之有”,这里“何厌”是“有”的宾语,提前了。此句可译为“晋国(的欲望),有什么满足的(可能)呢?”
4、定语后置的标志(不译)。如《劝学》中的“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
5、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如《归去来兮辞》中的“善万物之得时,感吾生之行休”,这里两个“之”用在主谓词组之间,表示这一词组不能单独成句。此句可译为“(我)羡慕一切生物得到复苏的时节其时,感叹自己的年华行将结束。”
6、作代词。
代人,如《项脊轩志》中的“先妣抚之甚厚”,“之”可译作“她”,代老妪。
代物,如《烛之武退秦师》中的“若不阙秦,将焉取之”,“之”代“土地”。
代事,如《邹忌讽齐王纳谏》中的“与坐谈,问之客曰”,“之”代“与徐公孰美这件事”。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