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法的本质特点在于它的
实验法的本质特点在于它的实践性。实验法是对于研究对象根据研究目的,利用科学仪器和实验设备、工具等有意识地控制或变革条件或环境进展研究的方法。
一、实验法的特点:
1、主动干预,控制研究对象:通过对实验对象的干预和控制,保证实验条件的可比性,实验过程的一致性。
2、实验具有可重复性:实验应该可以以一样的方式重复进展,以便验证结果的信度和效度。但凡理论假设正确、设计严密、操作严谨,所得的实验结果,重复验证一定能成功。
3、实验法能确定因果关系:判断事物间的因果关系要靠实验。
二、实验法的作用
1、实验法具有简化和纯化的作用:实验可以控制周围环境,从而尽可能摆脱各种因素的干扰,使需要认识的某种属性或联系以比较纯粹的形式呈现出来,比较容易和准确地发现支配客观事物的规律。
2、实验具有缩小作用:实验总是按照设计要求选择实验“样本”。“样本是总体的缩影,通过样本实验取得的经历和规律,再进展大范围的推广应用。另外,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可以通过在实验室中模拟某一自然现象,探索规律。缩小作用可以使我们在较短时间内,获得有关研究对象的客观规律,指导实践,防止人、财、物的浪费。
3、实验的过滤作用:实验能够对科学假设和理论进展验证,也可以说是进展了一次又一次的过滤,淘汰那些假的、不完善的,从而建立科学理论,推动科学开展。
4、实验的深化作用:由于实验法广泛地应用了各种科学仪器、设备和工具,从而可以获得更为丰富的感性材料,扩大和深化了人们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