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的文言文解释
1. 于在文言文里的意思
【于】
(一)介词。
1.在,从,到
①乃设九宾礼于庭。(在)《廉颇蔺相如列传》
②缙绅、大夫、士萃于左丞相府,莫知计所出。
③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前一个“于”:从)(《劝学》)
④从径道亡,归璧于赵。(到)《廉颇蔺相如列传》
2.“在……方面”“从……中”
①荆国有余地而不足于民。
②于人为可讥,而在己为悔。(《游褒禅山记》)
3.由于
①业精于勤、荒于嬉(《进学解》)
4.向,对,对于。
①请奉命求救于孙将军(《赤壁之战》)
②鲁肃闻刘表卒,言于孙权曰……(《赤壁之战》)
③爱其子,择师而教之,于其身也,则耻师焉。(《师说》)
5.被。
①君幸于赵王。《廉颇蔺相如列传》
②故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屈原列传》)
6.与,跟,同。
①身长八尺,每自比于管仲、乐毅。
②燕王欲结于君。《廉颇蔺相如列传》
③莫若遣腹心自结于东,以共济世业。《赤壁之战》
7.比。
①孔子曰:“苛政猛于虎也。”
②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后一个“于”:比)(《劝学》)
【于是】
1.相当于“于+此”,在这时,在这种情况下,对此,从此,因此。例:
①于是宾客无不变色离席。(在这时)
②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在这种情况下)(《捕蛇者说》)
③于是余有叹焉。(因此)(《游褒禅山记》)
④遂墨以葬文公,晋于是始墨。(从此)
2.连词,表前后句的承接或因果关系,与现代汉语“于是”相同。例:
①于是秦王不怿,为一击缻。(《廉颇蔺相如列传》)
②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五人墓碑记》)
③于是为长安君约车百乘,质于齐。(《触龙说赵太后》)
【见……于】表示被动。
①吾长见笑于大方之家(《秋水》)
②今是溪独见辱于愚,何哉(《愚溪诗序》)
2. 文言文中 于 的意思
“于”与名词、代词或名词性词组结合起来组成介宾结构,在句中充当状语或补语。
1.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处所。 ⑴表示动作行为在何处发生、出现或进行。
A.“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在”,或仍作“于”。
例:身直为闺合之臣,宁得自引深藏于岩穴邪(《报任安书》) B.“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前,作状语。可译为“在”。
例:韩遂等起凉州,复为中郎将,西拒遂。于望垣硖北,为羌、胡数万人所围,粮食乏绝(《三国志·魏书·吕布传》) ⑵引进行为动作的起始处所或来源。
“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从”“由”“自”等。
例:公子自度终不能得之于王,计不独生而令赵亡(《信陵君窃符救赵》) ⑶引进动作行为到达的处所。“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
可译为“至”“到”等。 例:平原君使者冠盖相属于魏,让魏公子曰(《信陵君窃符救赵》) 2.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时间。
⑴表示动作行为在何时发生或出现。“于”所在的介宾结构既可出现在动词谓语前作状语,也可出现在动词谓语后作补语。
可译为“在”。 例:故士有画地为牢,势不可入,削木为吏,议不可对,定计于鲜也(《报任安书》) ⑵表示动作行为延续或终止的时间。
“于”所在的介宾结构常用在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到……时”“至”,或仍作“于”。
例:夫人不能早自裁绳墨之外,以稍陵迟,至于鞭棰之间,乃欲引节,斯不亦远乎(《报任安书》) 3.引进动作行为的内容。“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
可译为“以”“把”等。 例:今予其敷心腹贤肠,历告尔百姓于朕志(《尚书·盘庚下》) 4.引进动作行为直接涉及的对象。
“于”所在的介宾结构常用在动词之后,作补语。不必译出。
例:少卿足下:曩者辱赐书,教以慎于接物,推贤进士为务(《报任安书》) 5.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对象,表示动作行为向谁而发。“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
可译为“向”。 例:公子姊为赵惠文王弟平原君夫人,数遗魏王及公子书,请救于魏(《信陵君窃符救赵》) 6.引进交付、传递的接受者。
“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给”,或仍作“于”。
例:景公有爱女,请嫁于晏子(《晏子春秋·内篇·杂下》) 7.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人或事物,表示人、事物与行为动作之间的对待关系。 ⑴“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
可译为“对”“对于”。 例:今虽欲自雕琢,曼辞以自饰,无益于俗,不信,适足取辱耳(《报任安书》) ⑵“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前,作状语。
可译为“对”“对于”。 例:沣州人张居士,于禅学有所得,临终之岁,禅坐静室,约其徒满百日乃开(《续夷坚志·张居士》) 8.引进与甲方动作行为有关的乙方,表示动作行为是甲、乙双方共同完成或进行的,并表示在动作行为过程中甲方起主导作用,是主动者。
“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跟”“同”“与”等。
例:六年春,齐伐宋,以其不同盟于齐(《史记·齐太公世家》) 9.引进用来比较或比拟的对象。一般用以说明异同。
“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跟”“与”等。
例:当此之时,平原君不敢自比于人(《信陵君窃符救赵》) 10.引进比较的对象,表示程度的比较。“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形容词谓语之后,作补语。
可译为“比”。 例:人固有一死,或重于太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报任安书》) 11.在被动句中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表示被动。
“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被”。
例:怀王以不知忠臣之分,故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屈原列传》) 12.引进动作行为受益的对象,表示动作行为为谁而发。“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前或之后,作状语或补语。
可译为“为”。 例:群臣不尽力于鲁君者,非不能事君也(《左传·昭公二十六年》) 按:群臣不为鲁君尽力。
编辑本段二、连词 连接词或词组,表示并列关系。《尚书》中用得较多。
可译为“和”“与”等。 例:告汝德之说于罚之行(《尚书·康诰》) 按:告诉你施与恩德的说法和施行惩罚的道理。
编辑本段三、助词 1.用于句中,标志宾语前置。 例:四国于蕃,四方于宣(《诗经·大雅·崧高》) 按:蕃,捍御;宣,教化。
捍御四国,教化四方。 2.用于句中,位于动词之前,主语之后,有时在表时间的词语或状语之后。
使语句和谐,并有加强咏叹意味的作用。 例: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诗经·秦风·无衣》) 3.用于句首,有时并列用于动词前。
例:于疆于理,至于南海(《诗经·大雅·崧高》) 编辑本段四、语气词 用于句末,表示疑问语气。可译为“吗”等。
例:昭王曰:然则先生圣于?(《吕氏春秋·审应》) 编辑本段五、动词 (1) (象形。甲骨文字形,表示气出受阻而仍越过。
本义:超过) (2) 往;去 [go]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诗·周南·桃夭》。
毛传:“于,往也。” 予。
3. 文言文中“于”的所有解释
一、介词 “于”与名词、代词或名词性词组结合起来组成介宾结构,在句中充当状语或补语。
1.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处所。 ⑴表示动作行为在何处发生、出现或进行。
A.“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在”,或仍作“于”。
例:身直为闺合之臣,宁得自引深藏于岩穴邪(西汉·司马迁《报任安书》) 明《巡抚登莱右佥都御史袁可立晋秩兵部右侍郎夫妇诰》:“庆既,覃于流虹恩,宜颁于秉钺。” B.“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前,作状语。
可译为“在”。 例:韩遂等起凉州,复为中郎将,西拒遂。
于望垣硖北,为羌、胡数万人所围,粮食乏绝(西晋·陈寿《三国志·魏书·吕布传》) 明 祁彪佳《祁忠敏公日记》:“关使者袁环中(袁可立子)来晤,即于舟次报谢。” ⑵引进行为动作的起始处所或来源。
“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从”“由”“自”等。
例:公子自度终不能得之于王,计不独生而令赵亡(《信陵君窃符救赵》) ⑶引进动作行为到达的处所。“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
可译为“至”“到”等。 例:平原君使者冠盖相属于魏,让魏公子曰(《信陵君窃符救赵》) 2.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时间。
⑴表示动作行为在何时发生或出现。“于”所在的介宾结构既可出现在动词谓语前作状语,也可出现在动词谓语后作补语。
可译为“在”。 例:故士有画地为牢,势不可入,削木为吏,议不可对,定计于鲜也(《报任安书》) ⑵表示动作行为延续或终止的时间。
“于”所在的介宾结构常用在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到……时”“至”,或仍作“于”。
例:夫人不能早自裁绳墨之外,以稍陵迟,至于鞭箠之间,乃欲引节,斯不亦远乎(《报任安书》) 3.引进动作行为的内容。“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
可译为“以”“把”等。 例:今予其敷心腹贤肠,历告尔百姓于朕志(《尚书·盘庚下》) 4.引进动作行为直接涉及的对象。
“于”所在的介宾结构常用在动词之后,作补语。不必译出。
例:少卿足下:曩者辱赐书,教以慎于接物,推贤进士为务(《报任安书》) 5.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对象,表示动作行为向谁而发。“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
可译为“向”。 例:公子姊为赵惠文王弟平原君夫人,数遗魏王及公子书,请救于魏(《信陵君窃符救赵》) 6.引进交付、传递的接受者。
“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给”,或仍作“于”。
例:景公有爱女,请嫁于晏子(《晏子春秋·内篇·杂下》) 7.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人或事物,表示人、事物与行为动作之间的对待关系。 ⑴“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
可译为“对”“对于”。 例:今虽欲自雕琢,曼辞以自饰,无益于俗,不信,适足取辱耳(《报任安书》) ⑵“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前,作状语。
可译为“对”“对于”。 例:沣州人张居士,于禅学有所得,临终之岁,禅坐静室,约其徒满百日乃开(《续夷坚志·张居士》) 8.引进与甲方动作行为有关的乙方,表示动作行为是甲、乙双方共同完成或进行的,并表示在动作行为过程中甲方起主导作用,是主动者。
“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跟”“同”“与”等。
例:六年春,齐伐宋,以其不同盟于齐(西汉·司马迁《史记·齐太公世家》) 9.引进用来比较或比拟的对象。一般用以说明异同。
“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跟”“与”等。
例:当此之时,平原君不敢自比于人(《信陵君窃符救赵》) 10.引进比较的对象,表示程度的比较。“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形容词谓语之后,作补语。
可译为“比”。 例:人固有一死,或重于太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报任安书》) 11.在被动句中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表示被动。
“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被”。
例:怀王以不知忠臣之分,故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屈原列传》) 12.引进动作行为受益的对象,表示动作行为为谁而发。“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前或之后,作状语或补语。
可译为“为”。 例:群臣不尽力于鲁君者,非不能事君也(《左传·昭公二十六年》) 按:群臣不为鲁君尽力。
二、连词 连接词或词组,表示并列关系。《尚书》中用得较多。
可译为“和”“与”等。 例:告汝德之说于罚之行(《尚书·康诰》) 按:告诉你施与恩德的说法和施行惩罚的道理。
三、助词 1.用于句中,标志宾语前置。 例:四国于蕃,四方于宣(《诗经·大雅·崧高》) 按:蕃,捍御;宣,教化。
捍御四国,教化四方。 2.用于句中,位于动词之前,主语之后,有时在表时间的词语或状语之后。
使语句和谐,并有加强咏叹意味的作用。 例: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诗经·秦风·无衣》) 3.用于句首,有时并列用于动词前。
例:于疆于理,至于南海(《诗经·大雅·崧高》) 四、语气词 用于句末,表示疑问。
4. “于”在文言文中有什么意思 例句
“于”字在文言文中可以作1、动词。
a、意思是“往”或者“去”。如:“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诗·周南·桃夭》。b、意思“取”。
如:“昼尔于茅,宵尔索陶。”——《诗·豳风·七月》。
2、介词。a、表示引进动作、行为的时间、处所,意义相当于“在”、“到”或“在…方面上”。
如:“捐金于野。”——《后汉书·列女传》。
b、表示引进动作、行为的对象,相当于“向”、“对”、“对于”等。如:“何有于我。”
——《论语》。c、表示引进比较对象,意思相当于“比”。
如:“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
5. 于在文言文中的意思
于
1:到
2:到
3:向
4:从
5:因为
6:比
7:在
8:这样(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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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
1:表停顿,无意
2:却
3:于是
4:表率
5:篇,量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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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
1:诸位
2:(不知道)
3:之于
4:代词,代“庄子以好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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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
1:无义
2:表修饰
3:转折,却
4:通“尔”(大概)
参考一下,不是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