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会计分录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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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计提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时的会计分录:借:税金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城建税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分为7%、5%、1%三档,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比例为3%。
资料拓展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征:1、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同时缴纳;2、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与其他税种不同,城市维护建设税没有独立的征税对象或税基,而是以增值税、消费税“二税”实际缴纳的税额之和为计税依据,随“二税”同时附征,本质上属于一种附加税。
教育费附加,一律在企业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中支付,缴纳后存入同级教育部门在各级银行设立的“教育费附加专户”。因此,教育费附加,应按专项资产管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主要留归当地安排使用,由教育部门提出分配方案,商得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不得用于职工福利和发放奖金,铁道部、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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