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生产总值怎么计算出来的
计算公式为:国民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来自居民在国外的净要素收入-非居民在国内的收入=国内生产总值+生产税和进口税扣除生产、进口补贴(来自国外的净额)+雇员报酬(来自国外的净额)+财产收入(来自国外的净额)。
国民生产总值(Gross National Product 简称GNP)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内收入初次分配的最终结果。是一定时期内本国的生产要素所有者所占有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总价值。等于国内生产总值加上来自国外的净要素收入。
国民生产总值反映一个国家的经济水平。按可比价格计算的国民生产总值,可以计算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经济增长率)。
国民生产总值的计算方法有三种:
(1)生产法或称部门法,是从各部门的总产值(收入)中减去中间产品和劳务消耗,得出增加值。各部门增加值的总和就是国民生产总值。
(2)支出法或称最终产品法,即个人消费支出+政府消费支出+国内资产形成总额(包括固定资本形成和库存净增或净减)+出口与进口的差额。
(3)收入法或称分配法,是将国民生产总值看作为各种生产要素(资本、土地、劳动)所创造的增加价值总额。因此,它要以工资、利息、租金、利润、资本消耗、间接税净额(即间接税减政府补贴)等形式,在各种生产要素中间进行分配。
这样,将全国各部门(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的上述各个项目加以汇总,即可计算出国民生总值。
从理论上说,上述3种方式最后统计得出的结果应该是一致的。国际上计算国民生产总值的通行方法为FPA,并将它得出的数据作为标准。
计算公式:Q1·P1+Q2·P2+……+Qn·Pn = 国民生产总值。
Q代表各种劳务与最终产品(Final Products),即不包括生产各环节中重复计算的部分。
P代表劳务与最终产品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