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字繁体字
简体字与繁体字是相对而言的,一个汉字如果有两个以上的形体,这几个形体笔画多的叫繁体字,笔画少的叫简体字。早期的汉字是由图画发展起来的,描绘事物的形象的精细和粗略就产生了简体与繁体的区别。在甲骨文中,一些字就同时存在繁体和简体。
简体字是流行的形体较简易的俗字,简化字是在简体字的基础上整理改进由公布的法定简体字,具有唯一性。
繁体中文即小篆演变为隶书后产生的中文书写体系,目前已有二千年以上的历史,直到20世纪一直是各地华人中通用的中文书写标准。“繁体字”这个词只在一个字存在简化字时使用,如某汉字无对应的简化字,则属于传承字范畴。
繁体字简化为简体字的原则是:“述而不作”、“约定俗成,稳步前进”,也就是说尽量采用已经在民间长期流行的简体字,只作收集整理和必要的修改,遵照“约定俗成、稳步前进”的原则进行简化。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精简字数,二是废除同音同义不同形的异体字。
简化字是官方公布的简体汉字,通常指《第一批简体字表》、《简化字总表》的字,有时也包括《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一简字和二简字主要源于古字、俗字、异体字、草书楷化字。
1935年8月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了《第一批简体字表》,一共收录了324个民间流传最广的俗字、古字和草书字。但因为有争议,第二年2月,《第一批简体字表》被收回……《第一批简体字表》的两个说明是这样的
简体字为笔画省简之字,易认易写,别于正体字而言,得以代繁写之正体字。2)本表所列之简体字,包括俗字、古字、草书等体。俗字如“体、宝、岩、蚕”等,古字如“气、无、処、广”等,比如“时、实、为、会、笔”等,皆为已有而通俗习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