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过世母亲有权利处理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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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的话则无权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有母亲一半,父亲那一半由母亲和所有子女继承,因为这些人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共同财产母亲不能单独处置。可以和子女协商解决,或者先分割财产后再处理。《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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