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安全制度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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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安全制度》是为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保障建筑企业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而制定的。以下是中达咨询小编整理相关建筑工地安全制度相关内容:
建筑工地安全规定主要对建筑施工企业的那些内容作了相关规定内容呢?针对建筑企业的安全问题,建筑工地安全制度对建筑企业的安全检查制定了什么样的规定内容呢?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些建筑工地安全管理规定对各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单位规定做了相关的规定内容,内容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等内容,其中对于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也做了具体的规定,内容如下: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监督、指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径和有力措施,各级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1、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应根据施工(生产)季节、气候、环境的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内容、标准,一般的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等等。
2、检查评定标准。
安全生产检查的评定标准按照浙建建成(1997)282号文件《浙江省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的要求作为评定标准打分。
3、检查频率要求。
总公司除了平时不定期抽查外,每年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三次。
公司、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二次,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自查自改。
4、检查、评比、消化。
检查后必须进行评讲活动,公司大检查除了现场消化或有必要进行片评讲外,每检查一次后出一次《通报》或《简报》,公司、分公司检查后也必须有书面评讲报告,列入档案,并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依据。
对检查出来的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出具整改单并落实“三定”工作(定人、定期限、定措施),做到及时复查验收,对整改不力者酌情处罚。
中达咨询小编总结以上信息,只有循环重复对建筑企业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针对出现的各项建筑施工安全问题进行一一改进和整改,相信对建筑企业安全施工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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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监督、指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径和有力措施,各级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1、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应根据施工(生产)季节、气候、环境的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内容、标准,一般的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等等。
2、检查评定标准。
安全生产检查的评定标准按照浙建建成(1997)282号文件《浙江省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的要求作为评定标准打分。
3、检查频率要求。
总公司除了平时不定期抽查外,每年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三次。
公司、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二次,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自查自改。
4、检查、评比、消化。
检查后必须进行评讲活动,公司大检查除了现场消化或有必要进行片评讲外,每检查一次后出一次《通报》或《简报》,公司、分公司检查后也必须有书面评讲报告,列入档案,并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依据。
对检查出来的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出具整改单并落实“三定”工作(定人、定期限、定措施),做到及时复查验收,对整改不力者酌情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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