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小学入学条件
一、南通开发区幼升小招生条件、材料
入学条件:
(一)户籍在开发区的适龄儿童,以其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确定就读学校。关于合法固定住所确认依据如下:
(1)以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住宅房屋完全不动产权证为依据。
(2)父母确无住房或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不动产权证入学的,父母至少一人及入学儿童的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户籍地址应与上述住宅房屋不动产权证地址一致。从2028年起,入学儿童自出生后户籍应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父母双方还必须提供由崇川区、开发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3)房屋拆迁者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
(4)开发区户籍居住私租房的无房户子女,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户籍不在开发区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已在开发区购房的,需提供材料如下:
(1)户口簿。
(2)住宅房屋完全不动产权证。
从2023年起,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户籍在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不作要求)。
(三)户籍不在开发区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租房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需提供材料如下:
(1)户口簿。
(2)经核签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法定监护人居住证(2021年7月1日前领取)。
(3)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4)法定监护人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证明(含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连续缴费清单)。
期房(未领取住宅房屋不动产权证)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税务部门提供的购房全款发票统筹安排入学。从2023年起,期房(未领取住宅房屋不动产权证)不再作为入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