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know-base.cdn.bcebos.com/lxb/notice.png)
嘉兴幼儿园入学条件
一、第一批:
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小区户籍的幼儿(监护人房户一致);部门(单位)举办的幼儿园优先招生本系统(单位)职工子女;
符合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台胞子女、华侨子女、援疆援藏援青干部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等政策类适龄幼儿本街道(镇)户籍的幼儿(各幼儿园服务范围内)。
二、第二批:
第一批未录取的幼儿;
本街道(镇)外南湖区户籍的幼儿;
非南湖区户籍但监护人有南湖区(不含长水街道、城南街道)产权房的幼儿。
三、第三批:
有招生余额的幼儿园招收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幼儿(外籍幼儿参照执行),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法定监护人在南湖区取得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2.法定监护人在南湖区工作并缴纳社保一年及以上;
3.适龄幼儿具有正式户籍。
(一)年龄要求:入园幼儿年龄原则上为满3-5周岁。其中:小班满3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满4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大班满5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班额要求:各幼儿园原则上核定平均班额为30人,小班可适当减少、大班可适当增加人数,必须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在满足小班入园需求的基础上有富余学位的幼儿园可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举办托班。
(三)时间要求:适龄幼儿的家长于5月18至25日登录“嘉兴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管理系统”(https://bmxt.zjjxedu.gov.cn/),点击信息采集模块完成信息采集。6月22日至6月28日,家长需再次登录入学管理系统,点击幼儿园入园管理模块,在信息采集基础上根据相应要求继续录入完善有关信息,完成预报名。正式录取将分批次进行,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按各区、各幼儿园招生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