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社保缴费基数
2021年7月1日起,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1014元/月。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应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为减轻企业负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号)的规定,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将分两年过渡到位,自2021年7月1日起调整为5975元/月。2021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2020平均工资:10338元/月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上海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10338元/月作为计算社保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上限:31014元/月缴费基数下限:597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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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第五条(基金构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第六条(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700元、2300元、3300元、4300元、53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第七条(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资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最高缴费档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