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积分落户政策
法律主观:
1、 杭州 积分落户条件: 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持有效《浙江省 居住证 》的积分申请人,适用本办法。 将《居住证》持有人的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或申请积分落户。 2、申请材料: (1)包括有效的《居住证》、《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申请表》以及《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 (2)已实现信息共享或联审联办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是杭州积分落户政策的相关介绍
法律客观:
《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
第十二条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应为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北京市居住证》,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申领。
(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一般应为男60周岁(不含)以下,女工人50周岁(不含)以下,女干部(管理岗人员)55周岁(不含)以下,且用人单位正常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退休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请人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险种的缴费应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以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为核实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