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异地医保报销比例
法律主观:
其实职工医疗保险就是基本的社会医疗保险,其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在法律上都有明确的规定,具体参照法律规定。
一、异地职工医保如何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各地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范围不尽相同,具体请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
二、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只要符合基本医保药品目录、急救/抢救医疗费用、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都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保基金中进行支付。其中,社会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纳入基本医保给付范围内的甲类和乙类药品都可以进行报销。其中,甲类药品是指全国基本统一能保障临床基本需求的药物。乙类药品是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之后,再纳入到基本医保金给付范围内的,一般按照基本医保给付标准进行支付费用。
2、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
基本医保支付项目的诊疗项目范围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来确定。如果属于基本医保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内的,可以先由参保人进行自付,在按照基本医保的规定进行支付。
其中,基本医保诊疗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定点医疗服务;
(2)由物价部分指定收费标准;
(3)临床诊疗项目必须安全、有效、费用合理。
3、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报销
基本医保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报销涵盖了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须生活服务设施,其中包括了门急诊留观床位费和住院床位费。而对于一些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护工费、陪护费,基本医保基金是不可以进行报销的。
三、如何购买大病医保
1、明确保障范围
首先看产品的保障范围。保障范围并不是越广泛越好。很多人都以为购买的保险产品保障范围越广越好。但实际上,对个人来说,并非保险责任的范围越广越好,而是要注意看保障的内容主要有哪些,是否适合自身需求才是最重要的。
2、保额设定需合理
买大病保险还要注意看保额。要事先了解目前患重疾治疗所需要的医疗费用是多少。根据最近的数据统计显示,重大疾病的治疗费一般的花七八万元即可,严重的需要十几万元甚至更高的医疗费用,因此保额在10万元到20万元之间比较合理,低于10万的保额达不到保障的作用。
3、缴费方式要明确
大病保险的保费的缴费方式还是年缴比较好。尽管年缴的保费可能会比一次性交足略多些,但分多次交费,每次交费的金额比较少,不会给家庭带来太大的经济负担。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