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要带什么证件去办理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
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离婚协议书;
3、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证明。
离婚诉讼需要五种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可能还要准备前次离婚诉讼的相关材料。
诉讼离婚流程有:
1、带齐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起诉状以及副本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
2、人民法院审查通过的,予以立案;
3、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
4、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
5、调解无效,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6、在法庭进行审理后,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决。
协议离婚流程办理手续如下: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通常需要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但是,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也就是在这些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工作、生活的,可以凭借相关证件在当地办理离婚登记,无需返还一方户籍地。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机关签名或按手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协议离婚的条件有:
1、申请人必须为婚姻关系当事人,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3、当事人已经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离婚协议;
4、其他条件。
协议离婚时应注意事项如下:
1、当事人双方必须亲自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还需要出具两人共同签名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要写明确;
3、协议离婚不允许离婚附加期限的条件,使离婚行为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的状况,约定内容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