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博士引进政策
山西省博士引进政策如下:
一、山西太原市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应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内高校毕业生须在资格复审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含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18年、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和2019年、2020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2、专业要求:博士研究生报名教育系统岗位中市属高校的,须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报名其他需要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不限专业。硕士研究生报名教育、卫生系统岗位的,须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且本科为生源省招生当年第一批次录取专业,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报名农村、社区岗位的不限专业。
3、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4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9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
二、太原人才落户需要什么资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证》或省级以上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市劳动部门出具的具有特殊技能的证明:
4、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