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列关于重整计划效力的相关说法中,不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是()。
A.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无约束力B.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受偿权利C.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
A.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无约束力
B.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受偿权利
C.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D.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但为重整计划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 展开
B.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受偿权利
C.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D.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但为重整计划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 展开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答案】:A
根据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包括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注意: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和解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但债务人方面为和解协议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
根据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包括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注意: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和解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但债务人方面为和解协议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

2020-09-10 广告
通常情况下,采用短期进行还款的方式,你将快速消除债务,并且以相对较低的利息和成本利率进行支付。如果你选择长期付款或更低的周期性付款,那么肯定会提高你要支付的债务总额利息。所以,当你有债务的时候,你应该非常小心的考虑。在某种意义上讲,有把握的...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提供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