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真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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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D
本题考核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选项A正确);(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选项D正确);(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题考核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选项A正确);(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选项D正确);(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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