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折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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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1、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年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折余价值×年折旧率。
2、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3、月折旧额=年初固定资产折余价值×月折旧率。
4、固定资产期初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
5、最后两年,每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净残值)/2。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的情况下,将每期固定资产的期初账面净值乘以一个固定不变的百分率,计算折旧额的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
我国现行财会制度规定允许的加速折旧法主要有两种: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因此,尽管制度明确了双倍余额递减法的计算规则,但在实际应用中还应根据折旧的具体情况,对规则作必要的修正,以保证折旧的计算结果合理、恰当。
注意事项:
在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时要注意在最后两年计提折旧时,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值平均摊销。由于双倍余额递减法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即不能使固定资产的账面折余价值降低到它的预计残值收入以下。当下述条件成立时,应改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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