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医保账户余额如何购买商业医疗保险
法律主观:
社会医疗保险给了我们最基本的医疗保障,但保障范围有限,而商业医疗保险则是对自付部分的重要补充。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个人商业医疗保险如何买了解清楚有哪些商业医疗保险。一般来说,针对小病、中病,有住院医疗费用补偿的报销型保险;有对生病住院期间收入损失进行补贴的津贴险。针对重大疾病发生,有给付保险金的重大疾病保险。了解清楚自己的保障需求,然后按需购买。一般情况下,建议最好是首先完善重大疾病保险,这是因为相比于普通的医疗费用,大病的花费往往是巨大的,事先做好了大病保障,之后可以完善其他医疗费用保障了。买商业医疗保险,要注意适量原则。应注意结合自己的实际需求和付费能力来决定保险金额。保额过低将使保险不能起到保障的作用,而过高的话则会超出自己的付费能力,并有可能无法通过保险公司的核保。商业医疗保险,建议越早购买越好。因为,年龄越轻,得病的可能性越低,相对的保费也就越便宜,同时也容易通过保险公司的核保,起保也就越容易。买商业医疗保险,不能一成不变,最好是每隔三五年,打开自家的保单检查一下,根据家庭人员和收入状况的变化做一些适当的调整。二、商业医疗保险报销流程(1)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被保险人一旦因意外或疾病在医院住院治疗,应该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大多数的保险合同中都会对及时报案的时间进行限制,如果超出这个时间段,而导致事故发生性质、原因、损失程度难以确定,无法确定的部分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补偿责任的。(2)准备理赔资料。理赔资料是否齐全,直接关系到后期能否报销。所以我们在治疗过程中就应该妥善保管好相关资料及证明。(3)等待保险公司审核。申报理赔资料后,一般就会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审核时间一般会有一段时间,具体时间规定要留意保险合同,一般情况下不会超过30个工作日。(4)给付保险金。审核通过后,保险公司会在几个工作日内赔款。至于用什么方式收款,就要看在签约保险合同时协商收款方式是什么。最简单的方式,当然就是使用银行卡转账。三、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保区别首先,两者属性不同。商业医疗保险是人寿保险公司运用经济补偿手段经营的一种险种,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一个方面,是由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按照自愿原则签订合同来实现的,人寿保险公司可以从中赢利.而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规定,为保护和增进职工身体健康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或地方通过立法强制执行的,不取决于个人意志,同时作为一种社会福利事业具有非赢利性质。其次,保险对象和作用不同。商业医疗保险以自然人为保险对象,其作用在于当投保的公民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而支出医疗费用时,可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减轻损失,而不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基本生活,也不具有维护社会公平的作用,社会医疗保险主要以劳动者为保险对象,当劳动者因患病就医而支出医疗费用时,由社会保险部门或其委托单位给予基本补偿,有利于社会安定和维护社会公平,实际上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个方面。再次,两者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商业医疗保险的权利与义务是建立在合同关系上,任何一个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或法人,只要与保险公司自愿签订保险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缴纳了保险费,其本人或成员就能获得相应的保险金给付的请求权,保险金额的多少取决于所缴保险费数额的多少,即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一种等价交换的对等关系,表现为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而社会医疗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建立在劳动关系上,只要劳动者履行了为社会劳动的义务,就可以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有时为了便于用经济手段进行管理,增强劳动者的费用意识,要求缴少量保险费,但他们所领取的保险给付金与所缴纳的保险费数额并不成正比例关系,即权利与义务关系并不对等。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从中,我们可以得知个人商业医疗保险如何买,商业医疗保险报销流程,以及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保区别。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惑。
法律客观:
(一)个人帐户建立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一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以本人身份证号码作为终身医疗保险号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资金归个人所有,定向用于医疗消费,超支不补,结余滚存,不得提取现金。职工死亡时,个人帐户予以注销,余额按规定继承。(二)个人帐户卡的发放用人单位应当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为职工申办个人医疗帐户结算卡。新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自参保之日起30日内,由用人单位向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接到用人单位为职工建户申请后,应当认真审核有关资料,15日内为职工建立个人帐户,并制发个人帐户结算卡。及时将资金注入职工个人医疗帐户,并按有关规定计息。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可暂不发卡。参保人员可持个人医疗帐户卡在本统筹地区任何一个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个人医疗帐户资金不足时,用现金支付。(三)个人帐户的转移、继承参保人员调离本地,个人医疗帐户资金随同转移,无法转移的可将个人帐户结存额退还本人,同时注销个人帐户。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帐户余额可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四)个人帐户卡的挂失、补发参保人员应当妥善保存个人帐户卡,发生损坏,需更换新卡的,成本费由个人承担。个人帐户卡丢失的,应及时持有关证件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指定的单位挂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立即封存该帐户。30日内查找不到的,应自费办理新卡。挂失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部分由职工个人现金支付。在办理挂失手续之前,个人帐户卡被冒用的,损失由参保人自负。参保人凭卡就医购药和结算医疗费用时,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服务人员应认真核验,发现伪造或冒用挂失卡的应立即扣留,并通知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不得拒收卡资金,不得为持卡人员兑换现金。2010年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这一《办法》规定,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也跟随转移划转。除医保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进城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