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珠海还有哪两个地方设置经济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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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这四个出口特区改称为经济特区。以减免关税等优惠措施为手段,通过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鼓励外商投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以达促进特区所在国经济技术发展的目的。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灵活的经济措施和特殊的经济管理体制,并坚持以外向型经济为发展目标。
法律依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二十一条特区企业中的中国职工工资水平、工资形式、奖励办法,以及劳动保险、国家对职工的各项补贴,按照广东省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的规定,由企业同职工签订合同。
法律依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二十一条特区企业中的中国职工工资水平、工资形式、奖励办法,以及劳动保险、国家对职工的各项补贴,按照广东省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的规定,由企业同职工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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