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法律援助!(关于劳动纠纷,附短信请指点,这里是最大的争议点)
我发出的短信:1、郭社长辞退后按照劳动法规定不满3年按照3年算,公司单方面违约再加一个月的,如果考虑好请告诉我,我中午有点事情不好意思。2、郭社长您好,看了一下劳动法,咨...
我发出的短信:
1、郭社长辞退后按照劳动法规定不满3年按照3年算,公司单方面违约再加一个月的,如果考虑好请告诉我,我中午有点事情不好意思。
2、郭社长您好,看了一下劳动法,咨询了律师,您应该支付违约金的同时支付赔偿金,总共9个月的,是拿到手的工资数啊!可不是基本工资。上午的谈话我已经录音,一些证明我在海地恩德工作过的资料我都留存了,请尽快根据劳动法支付,谢谢!
对方在得知我录音并留存证据,据说马上找了律师,以下是公司人事给我的短信:
1、你好程科长,你没有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工作也没有交接,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
就自己离开。现在已属于矿工。如果你申请离职,请提供辞职申请并尽快到公司办理工作交接及人事关系转移等手续。
2、作为单位劳工负责人,我没有受到任何有关你的离职材料,也就是说你现在属于矿工的性质。如果你真的想办理离职手续,可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3、你如果想办理离职手续的话,第一:到公司交接工作;第二: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如果你不解除劳动关系,请尽快到公司上班。
4、你既然放弃办理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我自然无话可说。我希望你慎重考虑。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是正确的。
本人回复的短信:
1、你好,请搞清楚楚说话!郭东民给我的交接单曹正淑已经签字,说明结束工作。
请转告郭东民,他把我辞退的谈话我都录音了,赖不掉。
别跟着瞎起哄了,证据确凿害怕胡搅蛮缠了不成!笑话!
对方的来信:
程兆妍你好,青岛海地恩德贸易有限公司通知你:
1、回公司办理交接,以前只交接了文件。
2、你矿工数日达到一个月既违反公司规定之免职。
3、如果你确定解除劳动合同,青岛公司协议解除。望3日内到公司办理。
本人回复:
青岛海地恩德贸易有限公司:我已被郭东民社长本人于2009年10月28日通知当月解除劳动关系,郭东民社本人通过MSN给我一张交接单要求我填写好后给他,本人于次日按照郭的意思交接单据并有郭确认后曹正淑签字,证明我和贵司的劳动关系已经结束。我本人也对郭提出劳动补偿金的问题贵司所支付的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郭说考虑后答复我,我也发过2此短信问郭考虑怎样?但一直未收到答复,11月2日郭通过MSN说要与我见面详谈,并说了一些与劳动补偿无关的事情,我再次问郭补偿金的问题,但郭没有再回消息。最后我通过MSN对郭说既然不吱声我就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了!
请各位好心人帮忙看看,法庭不支持弱者,苦恼啊! 展开
1、郭社长辞退后按照劳动法规定不满3年按照3年算,公司单方面违约再加一个月的,如果考虑好请告诉我,我中午有点事情不好意思。
2、郭社长您好,看了一下劳动法,咨询了律师,您应该支付违约金的同时支付赔偿金,总共9个月的,是拿到手的工资数啊!可不是基本工资。上午的谈话我已经录音,一些证明我在海地恩德工作过的资料我都留存了,请尽快根据劳动法支付,谢谢!
对方在得知我录音并留存证据,据说马上找了律师,以下是公司人事给我的短信:
1、你好程科长,你没有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工作也没有交接,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
就自己离开。现在已属于矿工。如果你申请离职,请提供辞职申请并尽快到公司办理工作交接及人事关系转移等手续。
2、作为单位劳工负责人,我没有受到任何有关你的离职材料,也就是说你现在属于矿工的性质。如果你真的想办理离职手续,可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3、你如果想办理离职手续的话,第一:到公司交接工作;第二: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如果你不解除劳动关系,请尽快到公司上班。
4、你既然放弃办理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我自然无话可说。我希望你慎重考虑。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是正确的。
本人回复的短信:
1、你好,请搞清楚楚说话!郭东民给我的交接单曹正淑已经签字,说明结束工作。
请转告郭东民,他把我辞退的谈话我都录音了,赖不掉。
别跟着瞎起哄了,证据确凿害怕胡搅蛮缠了不成!笑话!
对方的来信:
程兆妍你好,青岛海地恩德贸易有限公司通知你:
1、回公司办理交接,以前只交接了文件。
2、你矿工数日达到一个月既违反公司规定之免职。
3、如果你确定解除劳动合同,青岛公司协议解除。望3日内到公司办理。
本人回复:
青岛海地恩德贸易有限公司:我已被郭东民社长本人于2009年10月28日通知当月解除劳动关系,郭东民社本人通过MSN给我一张交接单要求我填写好后给他,本人于次日按照郭的意思交接单据并有郭确认后曹正淑签字,证明我和贵司的劳动关系已经结束。我本人也对郭提出劳动补偿金的问题贵司所支付的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郭说考虑后答复我,我也发过2此短信问郭考虑怎样?但一直未收到答复,11月2日郭通过MSN说要与我见面详谈,并说了一些与劳动补偿无关的事情,我再次问郭补偿金的问题,但郭没有再回消息。最后我通过MSN对郭说既然不吱声我就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了!
请各位好心人帮忙看看,法庭不支持弱者,苦恼啊! 展开
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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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短信、邮件等经过公证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2、对于交接单,应审查:是不是该公司办理离职手续的必备文件?是不是经过对方签字了?你有没有保留复印件或原件?必须弄清楚。否则对方极有可能不予认可证据效力。
3、曹负责工作是什么?其签字能否代表公司?是不是经授权的交接单签字人员?这个也是要搞清楚。否则,有交接单也一样不生效。
4、如果交接单的证据不能被采信,那么光凭郭通知你离职,还是难以让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采信你的理由。
5、实际情况看,关键在交接单。你回答了上面列举的2、3的问题,你就能得到肯定的结果。不过,你一定要注意,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按我从事律师工作处理的劳动争议的经验判断,你这个想赢不容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是帮助弱者的!
2、对于交接单,应审查:是不是该公司办理离职手续的必备文件?是不是经过对方签字了?你有没有保留复印件或原件?必须弄清楚。否则对方极有可能不予认可证据效力。
3、曹负责工作是什么?其签字能否代表公司?是不是经授权的交接单签字人员?这个也是要搞清楚。否则,有交接单也一样不生效。
4、如果交接单的证据不能被采信,那么光凭郭通知你离职,还是难以让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采信你的理由。
5、实际情况看,关键在交接单。你回答了上面列举的2、3的问题,你就能得到肯定的结果。不过,你一定要注意,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按我从事律师工作处理的劳动争议的经验判断,你这个想赢不容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是帮助弱者的!
参考资料: http://hi.baidu.com/songls/blog/item/b8056fdf01f485adcc1166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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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一般无法作为有效证据!
参考资料: 我是专职劳动仲裁员,劳动争议大家可以HI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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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短信彩信任你发,不用对方验证,比飞信强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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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为外资公司人事总监,尝试给你一些参考意见:
1.你被辞退的书面证据文件是否有,“我已被郭东民社长本人于2009年10月28日通知当月解除劳动关系,郭东民社本人通过MSN给我一张交接单要求我填写好后给他,本人于次日按照郭的意思交接单据并有郭确认后曹正淑签字,证明我和贵司的劳动关系已经结束。”郭社长的辞退通知信函有没有,这是认定你被辞退的书证。
2.关于劳动补偿,有没有收到书面的赔偿通知,没有的话,可以先叫其补一张,然后再告他。
此事未有结案前,应该继续上班,以免因为没有书证没赖成旷工。
1.你被辞退的书面证据文件是否有,“我已被郭东民社长本人于2009年10月28日通知当月解除劳动关系,郭东民社本人通过MSN给我一张交接单要求我填写好后给他,本人于次日按照郭的意思交接单据并有郭确认后曹正淑签字,证明我和贵司的劳动关系已经结束。”郭社长的辞退通知信函有没有,这是认定你被辞退的书证。
2.关于劳动补偿,有没有收到书面的赔偿通知,没有的话,可以先叫其补一张,然后再告他。
此事未有结案前,应该继续上班,以免因为没有书证没赖成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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