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怎样算工资?
因春节放假,2月份上班时间是:2月1日至5日,放假时间:2月6日至20日,又从21日上班至27日,28日是元宵!(实际上班天数12天)我公司财务原算法为:例如:员工每月工...
因春节放假,2月份上班时间是:2月1日至5日,放假时间:2月6日至20日,又从21日上班至27日,28日是元宵!(实际上班天数12天)我公司财务原算法为:例如:员工每月工资:2500每月,2500元/30天*12天(上班天数)=999.9元;加三天代薪假2500元/30天*3=249.9元;2月工资为1249.8元! 因员工反对,老板又这样算:2500/26*12=1153.84元,三天代薪假(深圳最低保底工资850元)850元/26天*3=98元,2月份工资又为:1251.84元! 求以上我司两种算法是否何理,有什么依法可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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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应该是给你交了社保,深户的交社保比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保要交的多一些的。好像是一百多。具体的你最好是问公司财务部门交了多少。这样会比较清楚。挣钱不容易,没交的话,要给一个合理的说法。
深圳户口,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单位11%,个人8%;
(2)医疗:单位4.5%,个人2%;
(3)生育:单位0.5%,个人不缴;
(4)失业:单位0.4%(单位承担);
(5)工伤:单位0.75%、0.5%、0.25%三个档次,个人不交。
但也要看你交的是那种保险,计算方法非常复杂。可以登录深圳劳动保障局网,点击“办事大厅”
在右边的“网上申报系统”点击“劳动保障业务网上服务厅”进行注册就可以查询到社保缴纳情况了。
我公司有个同事也是深沪的,他总共交了216元,
包含医保和养老。
是以1000的基数交的。
深圳户口,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单位11%,个人8%;
(2)医疗:单位4.5%,个人2%;
(3)生育:单位0.5%,个人不缴;
(4)失业:单位0.4%(单位承担);
(5)工伤:单位0.75%、0.5%、0.25%三个档次,个人不交。
但也要看你交的是那种保险,计算方法非常复杂。可以登录深圳劳动保障局网,点击“办事大厅”
在右边的“网上申报系统”点击“劳动保障业务网上服务厅”进行注册就可以查询到社保缴纳情况了。
我公司有个同事也是深沪的,他总共交了216元,
包含医保和养老。
是以1000的基数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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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算法都不合理。
员工每月工资=(员工每月工资÷每月平均上班天数)×(上班天数+代薪假)
每月平均上班天数多数是按照22天计算。
员工每月工资=(员工每月工资÷每月平均上班天数)×(上班天数+代薪假)
每月平均上班天数多数是按照22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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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5年3月1日起,深圳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月,比2014年的标准1808元增长了222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5元/小时,比2014年的标准16.5元/小时增长了2元。
随着最低工资的提高,加班工资的最低计算基数、社保费的最低计算基数也要提高。加班工资的计算至少应该以最低工资为基数计算,平时、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至少是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小时或者天数折算后的1.5倍、2倍、3倍。比如员工在平时工作日晚上加班,每小时拿到的加班工资至少为17.5元(2030元÷21.75天÷8小时×1.5);员工在休息日加班,每天至少拿到加班工资186.7元(2030元÷21.75天×2);员工在法定节假期加班,每天至少拿到加班工资280元(2030元÷21.75天×3)。21.75天是《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员工正常情况下每个月的计薪天数。有的企业虽然发给员工的工资没有低于最低工资,但加班工资计算的基数低于最低工资,也是违法的。按照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深圳市自1992年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尤其是从2008年以来,深圳市多次较大幅度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已经从2008年的1000元,到2013年的1600元、2014年的1808元,再到2015年的2030元,总增幅已经超过50%。
随着最低工资的提高,加班工资的最低计算基数、社保费的最低计算基数也要提高。加班工资的计算至少应该以最低工资为基数计算,平时、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至少是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小时或者天数折算后的1.5倍、2倍、3倍。比如员工在平时工作日晚上加班,每小时拿到的加班工资至少为17.5元(2030元÷21.75天÷8小时×1.5);员工在休息日加班,每天至少拿到加班工资186.7元(2030元÷21.75天×2);员工在法定节假期加班,每天至少拿到加班工资280元(2030元÷21.75天×3)。21.75天是《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员工正常情况下每个月的计薪天数。有的企业虽然发给员工的工资没有低于最低工资,但加班工资计算的基数低于最低工资,也是违法的。按照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深圳市自1992年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尤其是从2008年以来,深圳市多次较大幅度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已经从2008年的1000元,到2013年的1600元、2014年的1808元,再到2015年的2030元,总增幅已经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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