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证买火车票规定具体是怎样的?
1.学生证火车票打折的时间是哪个区间;
2.打折是不是仅限于上面贴的乘车区间;
3.如果出现没有直达车的情况,怎么样打折。(如:人在上海,家在河南新乡,但是这两地并没有直达的车,那么乘车区间应该怎样写比较合适。如果写上海到新乡,那么中间转车的话怎么打折?)
这问题困扰了我很长时间了,希望各位大人那位这方面有经验,能提供给我,万分感谢。 展开
(1)普通大、专院校,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是指符合政府教育部门所规定的年限、学期和课程等制度并经相应级别的教育机关注册的院校,不包括各类职工大学、电视大学、业余广播大学、函授学校。
(2)“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是指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学生有无工资收入,由学校确定,铁路凭学校发给的减价优待证售票。如能够确认有工资收入的学生持减价优待证购票时,车站可以拒绝发售学生票,并通知学校处理。
(3)学生父、母都不在学校所在地,并分两处居住地,由学生选择其中一处,并登记在学生减价优待证上。如学生父母迁居时,根据学生申请,经学校确认,可将学生减价优待证上的乘车区间更改并加盖公章或更换新证。学生回家后,院校迁移或调整,也可凭学校证明和学生减价优待证,发售从家庭所在地到院校新所在的学生票。
(4)学生每年仅限于购买四次单程减价票,当年未使用的次数,不能留作下年使用。
(5)学生票应按近径路发售,但在直达列车后换车次数,不能留作下年使用。
(6)在乘降所上车的学生(其减价优待证上注明上车地点不为乘降所),可以在列车上售给全程学生票,并在减价优待证相当栏内,有列车长注明“某年某月某日乘某某列车”,加盖名章,作为登记一次乘车次数。
(7)超过减价优待证上记载的区间乘车时,对超过区间按一般旅客办理,核收全价。
(8)华侨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回家时,车票发售至其他地方旅游观光或探亲访友时,在规定的次数内可发售学生票,由学校所在地车站和返程站售票时各加盖依次站名戳以记录售票次数。
(9)符合减价优待条件的学生无票乘车时,除补收票款外,同时应在减价优待证上登记盖章,作为依次乘车次数。
扩展资料:
不能发售情况
1.学校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
2.学生因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时;
3.学生往返于学校与实习地点时;
4.学生证未按时办理学校注册的。
5.学生证优惠乘车期间更改但未加盖学校公章的。
6.没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不能识别或者与学生证记载不一致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生票
不是 该两站 和中转距离比两站直达距离短的转车方式 或者直达车中间的任意一站与该两站的车站
中转的话可以这样购买 上海硬卧到郑州普快到新乡的通票 打通票是可以的
买票的时候直接说你要买上海到新乡的通票 硬卧/硬座到郑州 硬座到新乡
2.是的,卖票的人要看的
3.乘车区间肯定要写你的出发地和目的地,买票的时候可以买通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