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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所组成的一种人类特有的人才培养活动。通过这种活动,教师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引导学生积极自觉地学习和加速掌握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促进学生多方面素质全面提高,使他们成为社会所需要的人。
广义的“教学”就是一切时间、地点、场合下的传授经验的活动,即是指教的人指导学的人进行学习的活动;狭义的教学是在学校中传授经验的活动,即是指在学校教育活动中,以教师传授知识、技能和学生获得知识、技能为基础,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统一活动。
简单说来,教学就是教师“教学生学”。作为学生来讲,知识是重要的,但是比知识更重要的是获得知识的方法。
教学是学校实现教育目的、完成教育任务的基本途径。人类经过千百万年的反复尝试实践和理性选择,从前人摸索出来的多样的经验传授途径中筛选出几种最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的途径保留下来,如学校教学、课外活动,各种形式的劳动、学生集体组织的活动、社会公益活动、家庭活动等,成为现代教育中为学校教育活动广泛运用的途径,各种途径相互作用影响学生发展。在诸种途径中,教学是学校教育的基本途径,学校教育目的的贯彻落实和各种教育任务的完成主要是通过教学途径实现的。因为在各种途径中,教学的知识容量最大,计划性、系统性更强,活动的效果更明显,因而对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的发挥有更强的作用。
教学与教育、智育、上课、自学的关系
教学与教育二者是部分和整体的关系,教育包括教学,除教学之外还包括其他活动。
教学与智育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作为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部分的智育,主要是通过教学进行的,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区别是:一方面,教学除了是实现智育的途径外,还是实现德育、体育、美育等诸育的途径;另一方面,实现智育的途径既有教学,但也有课外活动、竞赛活动等其他途径。把教学等同于智育将阻碍全面发挥教学的作用。
教学与上课也是一种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上课就是课堂教学,教学包括上课,但还包括其他形式的活动。上课仅仅是教学活动的基本方式。
教学还与学生在教学中的自学紧密联系,教学由教与学两方面组成。
特殊作用
教学出现以来渐次形成的特殊作用是:
(1)教学以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活动形式进行人类经验的传授,使教学活动有着良好的秩序和节奏,从而大大提高了教学的效率。各种教学规章制度的形成更规范了师生的教学行为,使教学活动免除了随意性和零散性,从而变成一种专业性很强的特殊活动。
(2)教学将传授的内容,经科学的选择,依据知识构成的逻辑顺序和学生获得知识的认知规律编成教材,作为学生认识世界的媒体。这比起学生自己选择,自发学习社会上散在的经验,无论其目标、内容、时间、效果都要优越得多。
(3)教学又是在教师的引导和精心安排的过程中进行的。它可以避免自学上的困难和反复的尝试错误过程。而且,教师又总是试图选择最优的方法去完成教育的任务,这就保证了学习者学习上的每一步都能够顺利地进行。
(4)教学所要实现的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它要完成的任务始终是全方面的,既有知识的获得、智力的发展、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又有思想品德的完善、基本技能的形成、个性特长的发展等等,这种全面发展的实现只有教学才能做到。
教学的上述作用客观决定了学校工作以教学途径为主是学校教育客观规律的反映。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即指教学是学校的主要的、中心的工作,在时间安排上以教学为主或教学占用的时间最多。学校工作必须以教学为主,首先是因为,以教学为主是学校教育工作的特点决定的。原始社会的教育是在社会生活和生产劳动过程中进行的,随着学校的产生,教学活动作为学校的独立活动,区别于在社会生活和生产劳动过程中的教育活动,并且是学校教育活动中的主要内容。以教学为主,从学校产生时起,便是学校教育工作的特点了。教学为主是学校同工、农、商等部门的根本区别,没有教学就没有学校。其次是因为,以教学为主是学生以学习间接经验为主决定的。学校的主要职能就是,使学生走捷径,尽快掌握人类已经积累起来的社会生活和生产劳动的经验,即学习间接经验。教学则是学生尽快掌握间接经验的捷径。学校工作若不以教学为主,如以生产劳动为主,学生便不可能尽快掌握人类已经积累起来的社会生活和生产劳动的经验。再次是因为,以教学为主是学校教育工作的历史经验的概括和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学校教育遵循以教学为主的规律,曾经进行三次大的调整,从而保证了教育质量,培养出了合格的人才。
广义的“教学”就是一切时间、地点、场合下的传授经验的活动,即是指教的人指导学的人进行学习的活动;狭义的教学是在学校中传授经验的活动,即是指在学校教育活动中,以教师传授知识、技能和学生获得知识、技能为基础,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统一活动。
简单说来,教学就是教师“教学生学”。作为学生来讲,知识是重要的,但是比知识更重要的是获得知识的方法。
教学是学校实现教育目的、完成教育任务的基本途径。人类经过千百万年的反复尝试实践和理性选择,从前人摸索出来的多样的经验传授途径中筛选出几种最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的途径保留下来,如学校教学、课外活动,各种形式的劳动、学生集体组织的活动、社会公益活动、家庭活动等,成为现代教育中为学校教育活动广泛运用的途径,各种途径相互作用影响学生发展。在诸种途径中,教学是学校教育的基本途径,学校教育目的的贯彻落实和各种教育任务的完成主要是通过教学途径实现的。因为在各种途径中,教学的知识容量最大,计划性、系统性更强,活动的效果更明显,因而对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的发挥有更强的作用。
教学与教育、智育、上课、自学的关系
教学与教育二者是部分和整体的关系,教育包括教学,除教学之外还包括其他活动。
教学与智育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作为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部分的智育,主要是通过教学进行的,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区别是:一方面,教学除了是实现智育的途径外,还是实现德育、体育、美育等诸育的途径;另一方面,实现智育的途径既有教学,但也有课外活动、竞赛活动等其他途径。把教学等同于智育将阻碍全面发挥教学的作用。
教学与上课也是一种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上课就是课堂教学,教学包括上课,但还包括其他形式的活动。上课仅仅是教学活动的基本方式。
教学还与学生在教学中的自学紧密联系,教学由教与学两方面组成。
特殊作用
教学出现以来渐次形成的特殊作用是:
(1)教学以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活动形式进行人类经验的传授,使教学活动有着良好的秩序和节奏,从而大大提高了教学的效率。各种教学规章制度的形成更规范了师生的教学行为,使教学活动免除了随意性和零散性,从而变成一种专业性很强的特殊活动。
(2)教学将传授的内容,经科学的选择,依据知识构成的逻辑顺序和学生获得知识的认知规律编成教材,作为学生认识世界的媒体。这比起学生自己选择,自发学习社会上散在的经验,无论其目标、内容、时间、效果都要优越得多。
(3)教学又是在教师的引导和精心安排的过程中进行的。它可以避免自学上的困难和反复的尝试错误过程。而且,教师又总是试图选择最优的方法去完成教育的任务,这就保证了学习者学习上的每一步都能够顺利地进行。
(4)教学所要实现的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它要完成的任务始终是全方面的,既有知识的获得、智力的发展、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又有思想品德的完善、基本技能的形成、个性特长的发展等等,这种全面发展的实现只有教学才能做到。
教学的上述作用客观决定了学校工作以教学途径为主是学校教育客观规律的反映。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即指教学是学校的主要的、中心的工作,在时间安排上以教学为主或教学占用的时间最多。学校工作必须以教学为主,首先是因为,以教学为主是学校教育工作的特点决定的。原始社会的教育是在社会生活和生产劳动过程中进行的,随着学校的产生,教学活动作为学校的独立活动,区别于在社会生活和生产劳动过程中的教育活动,并且是学校教育活动中的主要内容。以教学为主,从学校产生时起,便是学校教育工作的特点了。教学为主是学校同工、农、商等部门的根本区别,没有教学就没有学校。其次是因为,以教学为主是学生以学习间接经验为主决定的。学校的主要职能就是,使学生走捷径,尽快掌握人类已经积累起来的社会生活和生产劳动的经验,即学习间接经验。教学则是学生尽快掌握间接经验的捷径。学校工作若不以教学为主,如以生产劳动为主,学生便不可能尽快掌握人类已经积累起来的社会生活和生产劳动的经验。再次是因为,以教学为主是学校教育工作的历史经验的概括和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学校教育遵循以教学为主的规律,曾经进行三次大的调整,从而保证了教育质量,培养出了合格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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