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制度与劳动法冲突怎么办
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与劳动法相冲突,以哪个为准?比如劳动法规定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按日工资的300%发放,但我们公司的规章制度是一小时3元钱,应该按哪个算?公司是不是违反了劳动...
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与劳动法相冲突,以哪个为准?比如劳动法规定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按日工资的300%发放,但我们公司的规章制度是一小时3元钱,应该按哪个算?公司是不是违反了劳动法?如果我在合同期未满提出辞职,并与公司撕破了脸皮,我是不是可以让公司在这方面对我进行赔偿?另外,劳动法对加班工资是怎样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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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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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法律法规突出的规章制度是无效的!
这点很明确!
平时加班按工资的150%计算,周末200%,法定节假日300%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
这点很明确!
平时加班按工资的150%计算,周末200%,法定节假日300%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
参考资料: 我是劳动仲裁员,劳动争议、劳动案件可以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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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违反法律 损害劳动者权益 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第三十八条第四项)。
【拖欠工资 拒付加班费 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家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拖欠工资 拒付加班费 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家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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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劳动法相抵触的部分无效,你可以主张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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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高于公司规定,该规定在适用时,归于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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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是这么说 能不能达到效果又是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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