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员工不愿续约他还可以要求要赔偿金吗?

合同到期了员工不愿续约他还可以要求要赔偿金吗?另外,合同到期了公司不愿续约要给员工赔偿金吗?如果要给,怎么个给法?... 合同到期了员工不愿续约他还可以要求要赔偿金吗?
另外,合同到期了公司不愿续约要给员工赔偿金吗?如果要给,怎么个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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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森NaturalSir
2018-10-16 · TA获得超过2.5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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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是员工不愿续约的,一般情况下员工不可以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是因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导致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则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作用: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

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

知道法也团队
高粉答主

2018-10-17 · 关注我不会让你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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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比如工资标准保持不变,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则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比如将月薪从3000元调整为2800元,如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则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则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都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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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yufeihua
2015-07-24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xiyufei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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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协委员,江苏智和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精于刑事辩护、经济、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法律事务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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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是员工不愿续约的,一般情况下员工不可以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是因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导致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则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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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ow1_notknow2
高粉答主

2010-04-20 · 醉心答题,欢迎关注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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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以维持或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在用人单位没有明确表态不续签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以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如降职降薪)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年限从2008.1.1算起(晚于2008.1.1入职的按照实际入职日算起)到合同到期日止,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按照终止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税前收入计算,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提成。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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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石鼓书院机智的辰砂
2010-04-20 · TA获得超过4931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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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种情况不可以,后一种需要,见《劳动合同法》46条(五)。
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见47条及实施条例27条,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算。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执行,且这时支付的年限不超过12年。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以上所称月工资,按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工作不满12月的,按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工资算。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97条,在08.1.1前订立合同,之后到期解除的,经济补偿年限从08.1.1起算。之前公司已有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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