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辱骂学生可以告去教育局吗
可以告去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章的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根据《未成年保护法》第五条: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根据《教育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案例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26号,针对辽宁抚顺市某校音乐女老师被指恐吓殴打女学生长达53分钟的事件,辽宁警方正式作出回应,该名教师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一千元的处罚,同时还将面临被取消教师资格的可能。
12月15日12时50分,抚顺县公安局上马派出所接到13岁的邹某报案称:在学校内,被该校27岁的女音乐教师宋某和多名同学殴打。经调查,辽宁警方认定宋某于12月5日至10日期间指使该校学生多次对邹某实施谩骂、殴打,12月8日中午在该校音乐教室宋某对邹某实施长时间殴打事实。抚顺县公安局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目前正式对宋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
得知消息后,邹某母亲介绍孩子目前情绪仍不稳定,对于老师犯法的事实孩子心里一时也难以接受:
邹某母亲:校方就是说的给孩子家长双方见个面,老师去了,她根本就没有啥诚意。触犯了哪条,就是按哪条走,我就是这个意思。
公安已经给予了行政处罚,但是孩子家长仍然质疑教育局及学校方面为何过去这么多天,仍然没有得到对打人教师的处理意见。带着疑问记者联系到了抚顺县上马镇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学部的孙铁民校长得到如下答复:
孙铁民:我跟你说,现在对我本人正在处理之中不好意思了啊,你找上一级主管部门吧,咨询咨询他们。
随后记者辗转联系到了抚顺县宣传部,该部门负责人表示事件发生后,当地教育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并第一时间进行协调解决。但对于老师的具体处罚意见要经过一系列的流程,目前最关键的是要稳定学生的情绪:
抚顺县宣传部:在处理决定之前,应该听取教师本人的陈述和申辩,听学生还有其他教师还有家长委员会代表的意见,由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方可对外公布。
小邹母亲说孩子被带回家后一直精神恍惚,不敢提学校。在回家的头几天还有该校学生在QQ群里恐吓威胁小邹,使她在精神上又受到更大的打击。而事发以后宋某至今一直没有正式向的学生及家长道歉,宋某的父亲只是表示自己的孩子对学生教育方式不对。
抚顺县教育局姜局长:根据调查实施,我们正在走法律程序,根据《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明后两天就能把处理结果拿出来。因为影响啊各方面,性质算比较恶劣,个人考虑应该取消教师资格。
你可以先跟校长说
看校长怎么处理、
这种事我见多了、有的老师就是这样有脾气往学生身上撒
如果你们全班或者大多数都有这种观念的话、 可以让校长给你们换老师
全班名字写到一张纸上给校长 跟他说如果不换老师
你们就集体罢课 (拿出来点胆量,当初我们就是这样吧 班主任换了)
家长问你们就实话实说毕竟他们是你妈妈爸爸 一般不会说你们!
如果你们以罢课要挟校长的话、 他不敢怎么样
只能给你们换老师
同学未犯错误,而这老师依然这样的话,那他就是一神经病,连当老师的资格都没有。。
其实老师也只是想班上同学成绩好点。。成绩好,自然不会说这样的话。
个人认为,现在学校里的学生很难回到以前那种学校爱搞学习的时代了,现在的学校,学生素质普遍很低,对于老师来说,从以前教学到现在,学生素质越来越差,心里也有说不出的烦恼。。
国家规定老师不许体罚学生,辱骂学生,只是为了让学生有一个良好的身心健康环境,并不是有了依靠,可以肆无忌惮的玩耍。。
我觉得现在学生成绩急速下降也许和这一点有关。。。
唉。。。
如果你们班的同学都愿意作证的话,你尽管去告,这是可以的,那或者写匿名信什么的写好平时发生的事故,他辱骂的词语等。事情的开头经过和结果,还有他为什么会骂人,然后最后拿张纸写那些同学的亲身经历,要每个同学写自己的,自己写自己的,保证不同的笔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