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说:“没有抽象的真理,真理总是具体的。”请你谈谈对这句话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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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概念,意义等都是抽象的,是从具体的事物中抽象出来的具体理意。而事物的形态,运行方式,质地等是有形有象的,即形象的。抽象的从形象的中来,又指导于形象的。抽象与形象都是具体的,不是含糊的,抽象的也由它的具体的思维形式而产生并以意识波为载体而存在。针对某一具体事物和具体的相应的体系。真理是人们对自身及其他事物的所拥有的有利的和谐的现实的性质及规律的如实认知与反应。而谬误是人们对自身及其他事物所拥有的不利的矛盾的假象的性质和规律如实认知和反应,以及人们对一切事物的性质和规律的不如实的认知和反应。人的认知能力是主动的不是能动的,如生产关系的认识不是碰来的,而是人的意识对现实社会活动的主动的抽象认识后,指导于具体的社会实践形成的。人的意识是现实存在的,不由它的主体之外的客观的事物决定,而是由它的自身的主体性质决定的。客观事物只是丰富了意识的认知内容。人类的劳动就是人的意识主动认知事物性质和规律之后的对事物的积极改造活动。 检验真理的标准:有智慧的人,实事求是的认识实践。 性质与规律分主观和客观。主观的是意识思维内容及形式。主观的又分个体和集体,个体有你我他,集体有国家民族党派和阶级的意志等。客观的是意识之外的性质和规律。不再细说。事物都是现实存在的,具有现实性,包含了主观与客观。过去的事如果存在于人的主观世界里,是主观的现实。 就说这些,个人管见,不当之处敬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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