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如下:
报考
1、 身份证明: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外国考生的身份证明标准为外国籍满4年,最近2年实际在国外居住。
归化是指原中国公民加入外国国籍,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只有持有绿卡才能被视为入籍;
你必须是外国人至少四年,而且你必须提供护照证明;
虽然入籍已满四年,但近两年实际居住在中国大陆并在国内学校学习的人员,如果不能提供使馆出具的出生证明证明,证明其出生时具有外国国籍,则不能参加外国的招生考试学生在自己的学科和研究生,无论他们多久入籍;
入籍期限不足四年的,无论近两年是否在国外居住,均视为与国内考生相同,必须参加全国高考。
2、健康,18岁及以上,一般不超过40岁。
3、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4、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发给在校生读书证明。
5、有一定的音乐基础和良好的业务水平。
6、语言要求:通过新版汉语水平考试4级180分以上。
扩展资料:
检查
1、初步试验:
初步试验应通过审查申请材料进行。具体要求见“各专业考试科目及内容”,初试合格后,由国际教育学院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考试通知单”,并在我校官方网站留学生教育网站上公布复试考生名单。
2、注册费:
折合人民币500元,在申请截止日期前汇入学校账户。无论你是否参加考试,报名费概不退换;不接受现金申请。
3、重新测试:
复试是现场试验。所有申请者须在确认当日自行申请中国签证并确认申请信息。检验许可证经现场确认后签发。
现场确认材料包括:考试通知书、本人护照或身份证、学历证明、高中各门课程成绩单原件,HSK成绩证明及申请费缴纳证明。
参考资料:
具体如下:
报考资格
1、 身份认定:持有效外国护照;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外籍考生身份的认定标准为入外国籍满四年 及以上,且最近两年实际居住在国外(一个自然年度居住满九个月可以认定为满一年)。
(1) 入籍指的是原中国公民加入外国国籍,持有有效外国护照。仅持有绿卡(永久居留证)不能视 为入籍;
(2)入外国籍必须满四年,必须提供护照证明;
(3) 入籍虽然已满四年,但是最近两年实际居住在中国大陆境内,就读于国内学校的,如果不能提 供大使馆出具的国外出生证明,证明其从出生即为外国籍的,不管入籍多久都不能参加外籍留 学生本科、研究生招生考试;
(4)如果入籍未满四年,不管最近两年是否居住在国外,都认定为与国内考生一样,必须参加国内 的高考。
2、身体健康,18 周岁以上,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3、 品德良好,无犯罪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4、 持有高中或高中以上文凭,应届生由在读学校开具在读证明。
5、 有一定的音乐基础和较好的业务水平。
6、 语言要求:通过汉语水平考试(HSK)新版四级 180 分以上。
扩展资料
考试
1、 初试:
初试以审核申请材料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详见《各专业方向考试科目与内容》考生初试评审通过后,国际教育学院将以邮件形式发放《考试通知书》,并将复试学生名单公 布在我校官网的留学生教育网站上。
2、报名费:
等值人民币 500 元,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汇款至学校账户。无论是否参加考试不退报考费;不接受现金报名。
3、 复试:
复试为现场考试。所有考生须自行办理来华签证,并在现场确认日期当天到国际教育学院 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发放《准考证》。
现场确认材料包括:《考试通知书》、本人护照或身份证件、学历证明(非中文或英文的学 历证明需同时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加盖办证单位的公章)、高中阶段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原件、HSK 成绩证明及报考费缴纳证明。
推荐于2017-11-26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阶段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3、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4、华侨、港、澳、台籍考生,可向我驻所在国(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签证入境,直接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福建省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报名,按规定时间参加联合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生还应按我院规定时间到本院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5、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⑵高中、中专(职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⑶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和自行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⑷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报考办法
1、报考方式与时间:
我院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⑴报名网址:http:// zsbm.shcmusic.edu.cn
⑵报名时间:2008年1月1日—2008年1月31日
⑶报名办法请详见网上报名流程(网址如下):
http:// zsbm.shcmusic.edu.cn /Flow.html
⑷报名信息确认时间:2008年2月20日—21日
⑸报名信息确认地点:上海音乐学院院内
所有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参加报名信息确认。逾期未确认者,我院视作报名无效处理。
★如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亦可在报名信息确认现场补报名(另需交服务费100元)。
2、报名信息确认时须交验下列各件:
⑴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的介绍报考证明,注明出生年月日、学历和报考专业并加盖公章(往届生必须由考生所在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⑶一寸正面脱帽半身照片四张(照片背面注上姓名及报考专业);
⑷报名初试费100元、复试100元、三试费100元。外国留学生报名考试费一次性收取500元。
⑸考生另须到有关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在职职工在单位所在地、往届生在户口所在地、应届生在中学所在地)办理有关省(市)所规定的《2008年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专业加试准考证》,凭该“准考证”及复印件办理本院的报考手续。
⑹外省市考生,所报考专业若在当地音乐类统考范围内的,应先参加当地的统考,报考我院时须持有统考合格证及复印件。
★考生凭专业准考证参加考试,所交材料及报考费,无论录取与否,概不退还。
3、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08年2月23日起。
考试地点:上海音乐学院院内
★ 具体考试日程安排详见报名信息确认现场《上海音乐学院2008年招生考试日程安排表》。
文化考试
凡领到我院发给《文化考试通知单》的各专业考生,须持“通知单”到有关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在职职工在单位所在地、往届生在户口所在地、应届生在中学所在地)办理报考手续,参加6月份的全国统一高考或由当地经教育部批准同意自行举办的高考。报考我院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非艺术类专业院校。从2006年起,高考中的数学分计入总分。我院文、理科考生兼收。
录取原则
1、 考生在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我院规定控制分数线(其中英语成绩以150分为满分规定史论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中外合作项目、不低于70分,表演专业不低于50分)后,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表演专业、录音艺术专业(限中外合作项目)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 录音艺术专业(音乐设计与制作)的专业加试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各以90%和10%的办法折算总分,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折算总分为主要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折算总分=(
专业成绩
×90% +
高考文化成绩
×10%)×1000
专业满分
高考文化满分
3、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加试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各以80%和20%的办法折算总分,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折算总分为主要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折算总分=(
专业成绩
×80% +
高考文化成绩
×20%)×1000
专业满分
高考文化满分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华侨和港、澳、台籍考生、委培生,以及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考生。
其它规定事项
1、所有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不适合学习的疾病,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3、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走后门”等不正之风,入学后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关手续不全的学生,一律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随时发现、查实,随时处理。
4、学生毕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