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中有股票100股,因行情不好,我想卖掉50股,请问能行吗?
9个回答
展开全部
这个是不可以的,如果持有零散的股票是可以零散卖出,如果持有的是整数倍的,必须100股的整数倍卖出。现在规定股票只能用手为单位交易,一手就是一百股。
要注意你的交易成本,因为券商会收取每笔交易最低5元的交易佣金,如果还要收取交易委托费,那么交易成本就会大幅增加了,同时,如果是上海交易所股票,还要收取最低1元的过户费(50股是一元,1000股同样也是一元)。
1、中国A股,买入交易量的基础单位就是一手(100股),交易所规定,不允许将整股拆分零股来卖。因此,买入委托,必须是100股的整数倍。卖出委托,可以不是100股的整数倍。比如有150股,那么可以委托卖出150股。但不可以只委托卖出50股,因为股票零头,不能拆开来单独委托,零头只能随整数一起委托。如果没有整100的股票,只有50股,那么就可以只委托50股卖出。
(1) 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100股=1手,5261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4102100股或其整数倍;
(2) 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100份=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份或其整数倍;
(3) 国债现券和可转换债券的交易单位为“手”,1000元面额=1手,股1653票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手或其整数倍;
(4)当委托数量不能全部成交或分红送股时可能出现零股 (不足1手的为零股),零股只能委托卖出,不能委托买入零股。
2、股市委托买卖,即指委托买卖投资者开立了证券帐户和资金帐户后,就可以在证券营业部办理委托买卖。所谓委托买卖是指证券经纪商接受投资者委托,代理投资者买卖股票,从中收取佣金的交易行为。
要注意你的交易成本,因为券商会收取每笔交易最低5元的交易佣金,如果还要收取交易委托费,那么交易成本就会大幅增加了,同时,如果是上海交易所股票,还要收取最低1元的过户费(50股是一元,1000股同样也是一元)。
1、中国A股,买入交易量的基础单位就是一手(100股),交易所规定,不允许将整股拆分零股来卖。因此,买入委托,必须是100股的整数倍。卖出委托,可以不是100股的整数倍。比如有150股,那么可以委托卖出150股。但不可以只委托卖出50股,因为股票零头,不能拆开来单独委托,零头只能随整数一起委托。如果没有整100的股票,只有50股,那么就可以只委托50股卖出。
(1) 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100股=1手,5261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4102100股或其整数倍;
(2) 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100份=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份或其整数倍;
(3) 国债现券和可转换债券的交易单位为“手”,1000元面额=1手,股1653票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手或其整数倍;
(4)当委托数量不能全部成交或分红送股时可能出现零股 (不足1手的为零股),零股只能委托卖出,不能委托买入零股。
2、股市委托买卖,即指委托买卖投资者开立了证券帐户和资金帐户后,就可以在证券营业部办理委托买卖。所谓委托买卖是指证券经纪商接受投资者委托,代理投资者买卖股票,从中收取佣金的交易行为。
展开全部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可以的,买的话必须以100股为1手,卖的话可以不限数量,但个人觉得如果不足100股的话手续费什么的等不合算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不是想卖股票的人都能如愿地将自己手中的股票卖出,就算是当股价在高位时,也不能肯定还会有人买。 股票成交原则: 1.价格优先原则:价格优先原则是指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和板牌竞价时,除上述的的优先原则外,市价买卖优先满足于限价买卖。 2.成交时间优先顺序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按中介经纪人听到的顺序排列;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在板牌竞价时,按中介经纪人看到的顺序排列。股票成交原则在无法区分先后时,由中介经纪人组织抽签决定。 3.成交的决定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时,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的价位相同,即为成交。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除前项规定外,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的申报价格,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中间价位;如买卖双方只有市价申报而无限价申报,采用当日最近一次成交价或当时显示价格的价位。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可以,卖出股票,最低可以是1股,只要你不怕手续费贵就行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