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方去世,另一方卖房,过户时用所有子女签字吗
首先看产权是哪一方的名字,如果是去世方的名字,那么就要走继承程序,有遗嘱,根据遗嘱继承房屋产权,
如没有遗嘱,配偶为第一继承人,如果产权是在世人的名字,那么可以拿着死亡证明直接卖房,至于卖房签字的问题,
法律规定的是房产为夫妻共有财产,只要夫妻共同签字才能生效,一方死亡有死亡证明或遗嘱即可卖房,与子女无关。
扩展资料:
准备资料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
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产过户
首先看产权是哪一方的名字,如果是去世方的名字,那么就要走继承程序。
有遗嘱,根据遗嘱继承房屋产权,如没有遗嘱,配偶为第一继承人,如果产权是在世人的名字,那么可以拿着死亡证明直接卖房。
至于卖房签字的问题,法律规定的是房产为夫妻共有财产,只要夫妻共同签字才能生效,一方死亡有死亡证明或遗嘱即可卖房,与子女无关。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如果这个房子是老夫妻的共同财产,且没有留下遗嘱的,那么必须子女签字。这与房子是谁的名字无关。
《继承法》中写有: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扩展资料: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需要证明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百度百科
房管局要所有人都签
没有这回事,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的人不需要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