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什么时候在合并报表确认,什么时候在个别报表确认?
非同一下企业合并,初始入账时,合并成本大于购买日被投资方净资产份额的部分,确认商誉。以后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在企业账务和个别财务报表表中确认的商誉,只有采用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方式时才能确认;采用控股合并方式实现合并的,只能在合并财务报表时确认商誉。
在账务和个别财务报表上确认的商誉
初始确认。只有在采用购买方式实现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如以合并时取得净资产注册企业)、且合并成本高于取得的净资产份额时,才能在账务和个别财务报表上确认商誉。
与确认商誉相关的具体账务处理是:按合并时接收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借记有关资产科目,贷记有关负债科目;按作为合并成本的付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有关资产科目;
按付出资产应交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按作为合并成本付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营业外收支科目;按以上贷方发生额高于借方发生额的差额,借记“商誉”科目。
如果购买时以发行股份或新增债务(如发行债券)作为合并对价,上述“商誉”发生额前则加上:按新增股份的面值总额或新增债务金额,贷记“实收资本”、“股本”科目或有关负债科目;按新增股份的公允价值与其面值总额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 (或股本)溢价”科目。
扩展资料
采用购买方式实现控股合并时,合并后购买方与被购买方必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购买方支付的合并成本高于合并时取得的净资产份额时,应按合并成本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在账务上不确认商誉,但在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简称合并报表)时;
应先按权益法对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价值进行调整,尔后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和确认少数股东权益,但由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账面价值(抵销时在抵销分录贷方)高于其享有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在抵销分录借方);
致使抵销分录不能平衡,因此应按照抵销时贷方发生额大于借方发生额的差额,在合并报表上确认“商誉”,通用的抵销分录为:按子公司(被购买方)在合并时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各有关资产、负债项目;
按合并报表时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各项目金额,借(或贷)记各该项目;按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少数股东的份额,贷记“少数股东权益”项目;按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调整后的金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项目;按以上借、贷方发生额的差额,借记“商誉”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并商誉
一、只有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才会产生商誉,吸收合并下商誉反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控制合并下商誉反映在合并财务报表中。
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中,合并成本大于购买日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在合并报表中确认为商誉。如果是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那么上述差额在个别报表中确认为商誉。
二、商誉在个别报表上反应的情况有:
1、在企业收益水平与行业平均收益水平有差额的时候。由顾客形成的良好声誉、企业管理卓著、经营效率较好、生产技术的垄断以及地理位置的天然优势产生。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分别根据准则确定合并成本以及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3、商誉是指能在未来期间为企业经营带来超额利润的潜在经济价值,或一家企业预期的获利能力超过可辨认资产正常获利能力(如社会平均投资回报率)的资本化价值。商誉是企业整体价值的组成部分。在企业合并时,它是购买企业投资成本超过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扩展资料: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成本的内容。
根据新准则第20号,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分别根据准则确定合并成本以及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并比较两者之间的大小。其中合并成本应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2)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
(3)合并合同或协议中所约定的未来事项对合并成本的可能影响金额,但该金额计入合并成本的前提是:在购买日能够合理估计该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若合并成本大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则应当将其差额确认为商誉;而若前者小于后者,则首先应对两者的计量进行复核,如果经复核后前者仍然小于后者,则将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也就是说,新准则对于正商誉和负商誉采取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对于正商誉,新准则规定要单独确认为一项资产。
结合第2号准则的要求,在确认商誉的同时还应对按合并成本所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进行相应的调整。对负商誉没有采用递延收益的方式分期计入损益,而是在合并当期一次性计入损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誉
只有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才会产生商誉,吸收合并下商誉反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控制合并下商誉反映在合并财务报表中。
按照现行惯例只是自创商誉不入账,而外购商誉(合并商誉)则入账。超额收益论是一个比较流行的观点。阎德玉(1997)曾指出:“超额收益论的科学性在于:该观点把握了商誉作为资产的基本条件——经济资源、获利潜力、货币计量三要素。
不足之处在于:该观点对商誉科学定性后,相关理论研究没有跟上,加之其他两个观点同时作用的干扰,使得商誉定性理论本身缺乏根系理论的支持,对商誉会计实务指导作用显得软弱乏力。”
总计价账户论:
继续经营价值概念认为,商誉本身不是一项单独的会生息资产,而是实体各项资产合计的价值(整体价值)超过了其个别价值的总和;而未入账资产指的是诸如优秀的管理、忠诚的客户、有利的地点等。
“三元论”分别从不同侧面描述了商誉的本质。好感价值观是从资产的角度定义商誉的,但它仅仅列举商誉的种种特质而难以解决其计价问题。另外,这一观点笼统地认为商誉是一种未入账的无形资源是不够妥当的。
只有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才会产生商誉,吸收合并下商誉反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控制合并下商誉反映在合并财务报表中。
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中,合并成本大于购买日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在合并报表中确认为商誉。如果是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那么上述差额在个别报表中确认为商誉。
FASB认为,商誉可描述为由六个要素组成:
(1)被收购企业净资产在收购日的公允市价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2)被收购企业未确认的其他净资产的公允市价。
(3)被收购企业存续业务“持续经营”(going-concern)构件的公允价值。
(4)收购企业与被收购企业净资产和业务结合的预期协同效应的公允市价。
(5)收购企业由于计量收购报价的错误而多计量的金额。尽管在所有现金交易中的收购价格不会出现计量错误,但如果是涉及到股票交换的交易,则很难说不会出现计量错误。
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中,合并成本大于购买日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在合并报表中确认为商誉。如果是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那么上述差额在个别报表中确认为商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