哆啦A梦的角色背景
2024-11-07 广告
哆啦A梦”是直接根据原作的日文原名“ドラえもん”音译而来。此一名称若要以意译来翻,则有许多不同看法。
香港媒体在报道中曾提及“哆啦A梦”的日文意思是“红豆包的守护者”。此外还有另一说,认为“ドラ”并非来自铜锣烧,而较可能来自于“野猫”(どら猫)一词,因为藤子·F·不二雄本人曾提到当初他发想哆啦
哆啦A梦构造图
A梦的造型之时,其灵感乃是来自于他所看到的一只系著铃铛的野猫。而某某“卫门”,则是日本江户时代常见的人名,藤子·F·不二雄许多作品主角都惯以某某“卫门”来命名,例如《21卫门》(21エモン)即是一例。而中国大陆也有另外说法,Doraemon这个名字的由Dora和emon两个部分组成,其中Dora意为“神赐的礼物”,而emon是日文“卫门”的读音,Doraemon也就是相当于守护天使的含义。
然而1990年代或之前的港台盗版时期,哆啦A梦的漫画,在华人地区各有不同名称。光台湾就有机器猫小叮当(青文出版社早期)、超能猫小叮当(东立出版社早期)、神奇小叮当(大然文化早期)等。另外,其他各地尚有小叮当(阳铭书局早期)、机器猫(人民美术出版社)和叮当(玉郎漫画)译称。
藤子·F·不二雄病逝之后,朝日电视台继承《哆啦A梦》的著作权,并依其遗愿“希望亚洲地区统一改以日本音译,使每个不同地方的读者只要一听就知道在讲同一个人物”;于是促使台湾大然文化在1997年以《哆啦A梦》为中文名称,发行小学馆授权的《哆啦A梦》台湾中文版。其后,香港的青文、文化传信、中国大陆的吉林美术出版社(吉美)这些漫画丛书发行代理商也陆续跟进。电视动画播放单位华视、TVB和央视大部份于2000年代初开始亦更改了译名。至2005年,阿福、技安最后也相继改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