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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5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xiyufeihua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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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协委员,江苏智和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精于刑事辩护、经济、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法律事务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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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妙集团是不是传销,要根据具体的运营、操作模式才可以进行判断。
如果符合《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第七条所规定的传销情形的,则属于传销;否则就不属于传销。
《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如果符合《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第七条所规定的传销情形的,则属于传销;否则就不属于传销。
《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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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妙集团是不是传销,是不是骗人的要看他的运作模式
不过这个企业在商务部没有拿牌
建议到权威部门查询或找专业的咨询老师了解。
以免上当建议选择合法的项目操作。
几年的从业经艳,可以互相交留,望采纳
不过这个企业在商务部没有拿牌
建议到权威部门查询或找专业的咨询老师了解。
以免上当建议选择合法的项目操作。
几年的从业经艳,可以互相交留,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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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妙集团已经构成了欺诈性质,新华联巳公告称与奇妙并没有合作事项,太子奶集团早已破产,是实实再再的传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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