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炎的人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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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2日,南昌航空大学原党委书记王国炎因严重违纪违法日前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江西省纪检部门查实,王国炎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贿赂,为他人谋利,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正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3年8月23日,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国炎受贿一案进行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以来,王国炎利用其担任江西师范大学校长助理、教务处处长、新校区建设办公室主任,南昌航空大学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600余万元。
法院综合考虑王国炎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及退赃等情节,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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