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黑格尔主义的代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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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黑格尔主义者格林的哲学
(1)格林的生平活动
格林(Thomas Hill Green,1836-1882)是英国新黑格尔主义的奠基者。他出生于英国的一个牧师家庭。1855年进入牛津大学学习,1860年成为该校研究生。1867年以后在该校教哲学,1878年升为道德哲学教授。他除了从事哲学教学外,还致力于教育、政治方面的实际工作。主要著作有《休谟人性论导论》(1874)、《伦理学绪论》(1883)、《关于政治原理的演讲》(190)。
(2)康德主义和黑格尔主义的融合
格林在英国新黑格尔主义形成和发展中的作用,在于他对以休谟为代表的经验主义进行了激烈的批判,动摇了它长期在英国哲学中的统治地位,由此引入康德和黑格尔等德国古典哲学,使之在英国站稳脚跟。他指出,经验主义者把人的知识还原为一些原始的因素,即孤立的、分散的原子似的知觉,忽视了人的理智(自我意识)的联系作用,不能解释人类知识的可能性。经验主义必然导致怀疑主义。休谟哲学即使经验主义达到了顶点,又标志着经验主义的破产。而这意味着必须转向德国的较有生气的路线。
· 他要求以德国哲学中强调联系和整体的观点来取代经验主义关于事物的分散、孤立的观点。内在关系体现了事物的本质。一事物只有同别的事物发生内在关系,作为整体中的事物,才可能是实在的。人的自我意识把各种不同事物联系起来才有了内在关系。真正的知识也只能存在于关系中。为了把人的各种知觉纳入关系之中,就必须有自我意识的综合作用。
·格林指出,人的创造活动是无限永恒意识的一部分,是后者的表现。后者(又称普遍心灵)作为惟一的精神原则最后构成或产生了整个自然界。无限永恒意识对整个世界的创造即体现于这些有限意识的创造之中。格林以此把康德揭示的主体的综合作用与黑格尔揭示的绝对精神的发展过程联系了起来。
(3)道德和政治
格林反对穆勒、斯宾塞等人用自然科学方法来解释道德生活的倾向。他指出,正是人的超自然的精神原则使人具有道德。研究道德应从研究作为其根源的精神原则开始,从形而上学开始。这个精神原则正是作为无限永恒意识的体现的人的自我意识。它不服从因果规律,它在逻辑上是在先的,是自由的,而人的自由正是其伦理道德生活的前提。
· 格林指出,决定论和意志自由论都是片面的,为了正确解释人的自由和人的道德行为,应把经验和自然因素的作用与人的自由选择结合起来。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格林反对以穆勒为代表的伦理学上的快乐论(享乐主义)。人的道德行为的目应是自我实现而不是追求享乐。人作为道德主体不只是感性有机体,而且是精神主体。人作为精神主体总是趋向普遍心灵,因此人的道德行为实际上是以上帝为目标,或者说上帝是人的一切道德行为的最后根源。
· 格林指出,社会和国家是一个有着内在联系的整体,个人只有与他人和社会处在内在联系中才能作为社会真实的一员存在。个人在实现自己的价值、道德上的善的同时促使他人以至整个社会和国家实现善。但格林反对把社会、国家看做是超乎构成它的众多的个人之外或之上的独立自存的东西。它们不是目的本身,它们的作用是创造和维持善的生活的条件,即个人借以最好地发挥其本身的能力和价值、使个人作为真正的人活着的条件。社会、国家越是能实现个人的道德理想,就越有存在的理由。现实的国家并不一定符合国家的观念和理想,在这种情况下,公民们为了维护公共福利和共同的善,可以不服从它们,可以提出加以修改或废止,甚至可以进行反抗。格林在社会政治问题上试图调和主张个人绝对自由的放任主义和主张国家至高无上的绝对主义,这与他在哲学上调和英国经验主义和德国古典哲学一致。
2、布拉德雷的绝对唯心主义
(1)布拉德雷的生平活动
布拉德雷(Francis Herbert Bradley)是英国新黑格尔主义的领袖人物。他出生于英国的一个牧师家庭,1865年进牛津大学,1870年任任研究员,一直到逝世。因患有多种疾病,从1871年起他一直过着几乎是足不出户的孤寂生活,终生未娶。主要著作有《伦理学研究》(1876)、《逻辑原理》(1883)、代表作《现象与实在》(1893)、《真理与实在论文集》(1914)。
(2)布拉德雷的主要思想
布拉德雷在《现象与实在》上篇中接受了康德揭示的将现象与实在分离的思想方法,他指出,物质世界以及与之相关的空间、时间、运动、因果性等都存在矛盾,而矛盾就是背离,意味着不实在;因而它们都只能是现象,不是实在。他在《现象与实在》下篇中肯定并具体论述了精神性的“绝对”的实在性。他指出,在精神之外没有、也不能有任何实在,而且,任何东西精神性越多,它就越是真正的实在。他与黑格尔不同突出地表现在:第一,在黑格尔那里,绝对精神是一种客观的宇宙精神,在布拉德雷那里,绝对指的是绝对经验。绝对经验是一切存在的基础,它是一切有限经验的有机整体,超出有限的个人经验之外,又存在于这些个人经验之中。第二,黑格尔关于绝对的唯心主义是一种泛理性主义,而布拉德雷的绝对唯心主义具有明显的非理性色彩。绝对经验不仅包含了通过感觉而得到的经验,也包括了主观的情感意志以及神秘的本能体验。
· 他把感知经验分成三种,即直接经验(低于关系的经验)、相对经验(处于关系之中的经验)、绝对经验(超关系的经验)。它们外表上是一个由低到高的发展过程。直接经验指人所直接感受到的原始的、混沌的的经验。相对经验是有了主体与对象、实在与现象之分的经验。绝对经验超出了一切矛盾和对立,一切均保留了自己的个性而又无矛盾地消融于绝对经验之中。
· 他的认识论带有明显的不可知论、非理性主义倾向。抽象性的观念不能认识具体性的实在。实在只能在本能体验和直觉中达到。他的绝对、实在虽不是正统的基督教的上帝,但仍然起着上帝的作用。
3、鲍桑葵的绝对唯心主义
鲍桑葵(Bernard Bosanquet,1848-1923)是英国新黑格尔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其影响稍逊于布拉德雷。他毕业并任教于牛津大学,除了从事著述外还广泛参加社会活动。主要著作有:《知识和实在》(1885)、《逻辑-知识的形态学》(1888)、《美学史》(1892)、《逻辑基础》(1895)、《道德自我的心理学》(1897)、《国家的哲学理论》(1899)、《个体性原则和价值》(1912)、《个人的价值和命运》(1913)等
· 鲍桑葵在肯定实在是一个精神性的整体时强调了这种整体的个体性。后者的表现之一就是每一个人都自成一体,都有自己的世界;世界对每一个人来说就是他自己的世界是由他的知觉所构成的意识历程,是他现在的知觉的一种延伸和规定。不同个人的世界是由类似的判断、推理等逻辑过程构造出来的,有着共同之处。各个个人构造作为对象系统的世界的过程越是发展,他们的世界就越是彼此吻合,以至越来越融合为一个共同的世界,即作为精神性的整体的绝对。在这个统一整体中包含了作为各个个人的世界的相异因素,而在各个个人的相异的世界中又有着共同因素。
· 他指出,认识就是对实在的一种精神构造。局部的真理之所以是真理是因为它们在真理整体中彼此吻合。经验科学的任务是为人们提供关于事实的知识,哲学的任务是揭示已知事实之间的联系的类型,进一步把科学所认知的事实纳入一个总的系统中。
· 鲍桑葵在政治上主张社会改良,是自由派的一员。他明确反对穆勒、斯宾塞等自由派思想家的国家理论。他指出,国家本身是公共意志的体现,它的最终目的如同它的成员的最终目的一样,是求得最美好的生活,排除实现普遍幸福的障碍,充分发挥人作为人的能力。国家之采取强制措施正是服从这种目的。因此公民对国家应当服从。现实存在的国家可能存在之中缺陷,至于国家的代理人则更可能倒行逆施。 1、罗伊斯的绝对唯心主义
罗伊斯(Josiah Royce,1855-1916)是美国新黑格尔主义最有代表性的人物。1875年在加利福尼亚大学获学士学位,曾在德国受教于洛采和文德尔班,回国后1878年获哲学博士学位,先后任教于加利福尼亚大学、哈佛大学,1892年升为教授,1914年获哈佛阿尔福特哲学讲座教席。主要著作有《哲学的宗教方面》(1885)、《近代哲学精神》(1892)、《上帝的概念》(1897)、《世界与个体》(1900-1901)、《基督教问题》(1913)等。
· 罗伊斯早期的哲学思想倾向于与宗教融合在一起的客观唯心主义。他认为实在是超出个人的局限性的整体观念,即绝对或无限的思想或上帝。个人的思想行为以及作为思想对象三其他一切事物,归根到底都是“绝对”的表现,它们都以绝对为基础,并融化于绝对之中。
· 他通过分析人类错误而得出整个人类知识体系是一个以绝对、上帝为最后基准的体系的结论。他指出,存在(实在)总是由相应的观念表达,只有了解什么是观念以及观念如何表达实在,才能了解什么是实在什么是世界。观念的意义分为外在意义和内在意义。内在意义 指观念本身的使命、意向;外在意义指对事物的客观的外部呈现的描绘。观念的外在意义归根到底从属于内在意义,因为观念归根到底总是存在于某种意向背景中。观念的意义不在于反映客观实在,而在于体现人的主观意向。
· 他在阐述关于世界和个体的理论时,批判了实在论、神秘主义以及批判理性主义的观点。他指出:实在论的原子主义只看到杂多的个体性而忽视了整体性,使人们实际上无从判断观念的真假,从而也无从判断实在的真假。神秘主义的绝对整体主义抹煞了杂多的、有差异的个体,使绝对变成了某种不可知的虚幻的东西,因为绝对只有借有限的观念才能被认识。康德、穆勒等人的批判理性主义用可能的经验来论证存在的可靠性,实际上也不能但对实在作出适当的解释。
· 他指出,应把实在既看作是个体又看做是绝对,即包含了杂多的具体的共相。绝对是一种作为意志和目的的体现的经验生命。每一有限的主体及其观念是这种意志和目的的不完全的或者说局部的实现,而意志和目的的完全的体现则是作为整体的世界。任何一个有限的主体及其观念都趋向整体,而有限的个人也能在整体中认识自己。个人并不为整体所吞没,他们有其相对独立的意义。就每一个人说,他所面对的世界就是他自己的世界,就是他的意志和目的实现。
· 他指出,所有有限的自我之所以相互关联,正是由于他们都是一种无限意志(自我)的独特表现。个人应把自己的事业当做整体即所谓理想的社会或伟大共同体的事业的一部分,忠于后者(它类似康德伦理学中所揭示的理想王国)。
2、后期美国新黑格尔主义者布兰夏德的哲学
布兰夏德(Brand Branshard,1896-1964)是后期美国新黑格尔主义的最主要代表。他1913年在密执安大学毕业后到哥伦比亚、牛津和哈佛等大学深造,获博士学位。后出去做密执安大学和耶鲁大学任教。主要著作有《思想的性质》(1939)、《理性与善》(1961)、《理性与分析》(1962)、《理性与信仰》等。
· 他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用思想的性质来解释存在的性质。他指出,思想发展的过程就是思想实现自己的目的以达到真理的过程,而这也是掌握存在的性质的过程。因此哲学的任务在于阐明思想的性质。他指出,应把观念看做局部实现了的对象,而对象则是完全实现了的观念。对象无非是观念的意志或者说内在目的的实现。达到观念也就是达到对象。这里的观念是指具有普遍意义的共同的理性,实际上就是黑格尔绝对理念的翻版。观念的目的是二重的,即超越的目的和内蕴的目的。前者指超出观念本身之外而达到对象和实在,后者指将一个观念同其他观念联系起来,在观念网络中与其他观念彼此贯通一致。大体上说,前者相应于经验知识,后者相应于先验知识。整个知识和观念系统是一个包含了观念的普遍性和实在的具体性的系统,是一个作为具体共相的系统。 1、克罗纳的非理性主义
克罗纳(Richard Kroner,1884-1974)是德国新黑格尔主义的最大代表。出生于布累斯劳,先后在弗莱堡、德累斯顿、基尔、柏林等地任教。1938年移居英国,1940年移居美国。主要著作为两卷本的《从康德到黑格尔》(1921-1924)。
· 克罗纳是李凯尔特的学生,后来转向新黑格尔主义。他受生命哲学家狄尔泰的《青年黑格尔》的影响,对从康德到黑格尔的发展作了非理性主义的解释,把黑格尔当作一个非理性主义者。他把黑格尔的绝对观念解释为思维着自己的超理智的、活生生的生命。他指出,实在、生命因其充满着矛盾而在本质上是非理性的。黑格尔辩证法形式上虽是理性的,内容上却是非理性的。哲学以生命(即精神、自我意识)为对象,而后者在自我认识过程中必然产生矛盾。经验科学只以现象为对象,不像哲学那样认识其自身,不会产生矛盾。在经验科学中如果发现矛盾,就证明它们陷入了错误。最高的和绝对的统一性只能由超乎哲学和科学之上、超乎理性和逻辑之上的信仰来把握。信仰居于首位,它超出理性的力量之上,并完成理性的事业。克罗纳的信仰主义与他的非理性主义是一致的。
2、克罗齐的精神哲学
( 1)生平活动
克罗齐(Benedetto Croce,1866-1952)是意大利新黑格尔主义的首要人物,也是20世纪以来西方影响最大的哲学家之一。他在哲学和政治上都经历了一个复杂的演变过程。他曾在拉布里奥拉等人的影响下研究过黑格尔哲学和马克思主义,伯恩斯坦等马克思主义者承认受到他的影响。1902年他创办了著名的《批判》杂志。其政治立场总的说来属自由派,曾两次出任意大利政府的内阁部长,对法西斯主义抱过幻想,后又成了坚定的反法西斯主义者。主要著作有四卷本《精神哲学》(或译《心灵哲学》)、《黑格尔哲学中的活东西和死东西》(1907)、《美学原理》(1910)、《伦理和政治》(1931)、《史学与道德理论》(1950)、《黑格尔研究与哲学解说》(1952)等。
(2)精神(心灵)哲学的理论体系
克罗齐继承了黑格尔把绝对精神当做现实世界的基础的基本观点,但又把这种精神与人的主观心灵相融合。他指出,在精神以外没有任何真实的存在,一切经验和认识的对象都是出于精神的创造。自然界等在人及精神之外的存在只是精神的假设。精神的对象只能是由精神本身给予了规定性的东西。精神活动分为理论活动和实践活动,前者分为直觉和概念,后者分为经济和道德。
· 克罗齐指出,直觉是精神的基本活动。直觉中的一切都是原始的、纯粹的,未经时空范畴的整理,没有分别。直觉中的对象是朦胧的对象,直觉中的规定性并无任何反思的成分。只有直觉中的东西才是美的。精神活动的第二种形式是理智,即概念和逻辑的认识活动。它以直觉为基础。直觉是关于特殊东西的活动,而理智则是关于一般的东西的理论活动,表现为判断。理智的活动不能掌握事物的内容,而只能抓住事物之间的关系,只有直觉才能达到内容。经济活动相应于直觉,它以特殊和个别的东西为目标,泛指包括政治等活动在内的一切有实际目的的活动。道德活动则相应于概念,,它以普遍、整体为目标。克罗齐哲学的基本构架仍属近代体系哲学,不过作为其体系的的核心概念“精神”(mind)已较少具有实体性的意义,而更偏重于活动、行动的意义,他还指出,概念、判断等理性认识形式并无实在意义,只是方便的假设。
(3)差异辩证法
克罗齐指出,辩证法有两种:矛盾的辩证法和差异的辩证法。直觉、概念、经济、道德这四种精神活动彼此是相异概念,它们之间的联系不是对立和矛盾,而是后者包含了前者,即差异统一。对立和矛盾只存在于相异概念内部。黑格尔的根本错误是差异概念混同于对立概念,由此把对立统一当做是普遍存在的。
(4)绝对历史主义
克罗齐指出,哲学和历史是统一的。历史无非就是精神活动的循环史。历史学家对他所研究的事件进行理解和估价就是从事哲学活动,从而也成了哲学家。克罗齐否定历史本身有其发展的客观规律,而把它归结为个别的、特殊的历史事件的堆集。历史学家按照自己现有的立场观点去理解历史材料,对之作出估价,因此一切真正的历史都是现代史。历史经常是一种艺术品。历史像诗和道德意识一样,没有规律。他指出,黑格尔用他的概念发展理论来解释历史,使历史融合于他的体系中是消灭历史,否认历史家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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