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2016年3月份在苏州高新区工作公司只给交的4月份社保,5月份又重新
我的2016年3月份在苏州高新区工作公司只给交的4月份社保,5月份又重新更换了一家单位,5月4号签的合同,我今年三月份拉社保时显示5月份是补缴状态,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我的2016年3月份在苏州高新区工作公司只给交的4月份社保,5月份又重新更换了一家单位,5月4号签的合同,我今年三月份拉社保时显示5月份是补缴状态,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造成的,那么我3月底缴完一个月后那算不算连续交社保一年?房产交易中心能审核通过吗?求大侠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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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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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接续: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追问
我现在想问,我这种情况可以在苏州买房吗?
追答
需要连续缴纳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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