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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中的经济利益知识产权,即知识产权的经济利益,应当是指产权人可以通过其知识产权而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包括实际取得的和明确可以取得的。其对应的是人身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照顾。”
如果是,需要看一下分析:
你说的经济利益知识产权应该是指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一、关于知识产权的认识
第一、知识产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可以称为经济利益权利)。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等,也称为精神权利;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
比如,作家甲对其在婚姻存续期间创作的作品的署名权,只能由甲享有,妻子乙不能享有。但该作品之稿费,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姻法》及司法解释之规定
我国新《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 第12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点评:
(1)“收益”是指经济收益,即比如稿费、专利费、商标转让费等等。
(2)“收益”必须是婚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照顾。”
点评:
“尚未取得”包括实际没有取得和不明确可以取得多少财产性收益两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照顾。”
如果是,需要看一下分析:
你说的经济利益知识产权应该是指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一、关于知识产权的认识
第一、知识产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可以称为经济利益权利)。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等,也称为精神权利;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
比如,作家甲对其在婚姻存续期间创作的作品的署名权,只能由甲享有,妻子乙不能享有。但该作品之稿费,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姻法》及司法解释之规定
我国新《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 第12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点评:
(1)“收益”是指经济收益,即比如稿费、专利费、商标转让费等等。
(2)“收益”必须是婚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照顾。”
点评:
“尚未取得”包括实际没有取得和不明确可以取得多少财产性收益两种。
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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