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村里不批地造房子怎么办?

义乌市佛堂镇塔山乡人,结婚8年,孩子7岁,没房没地,从小孩没出生政府一直说拆迁安置,到现在小孩上小学都还是没落实,买房价格太高,建房又不批地,该怎么办?... 义乌市佛堂镇塔山乡人,结婚8年,孩子7岁,没房没地,从小孩没出生政府一直说拆迁安置,到现在小孩上小学都还是没落实,买房价格太高,建房又不批地,该怎么办? 展开
 我来答
帐号已注销
高粉答主

2018-10-03 · 繁杂信息太多,你要学会辨别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3.4万
采纳率:77%
帮助的人:2223万
展开全部

你可以向村里提出要求宅基地鉴定,然后报乡政府审核

农村的宅基地是乡镇的村建规划部门审批的。农村宅基地建房的,需要取得规划部门的许可,进行建设规划。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扩展资料:

登记

第十六条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第十七条 由于住宅转让、继承等原因造成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当事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换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第十八条 集体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当事人应当自接到县(市)人民政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进行注销登记,收回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的《集体土地使用证》。

送凡c
2018-10-03 · TA获得超过2941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6842
采纳率:76%
帮助的人:849万
展开全部
只要户口在农村,就可以申请宅基地。具体方法是,到乡镇土管所要一张申请表,填好后由村上盖章,由土管所现场勘察并签注意见后,由乡镇政府研究同意盖章后,报县级国土局审批。根据公安部门对户口的分类,只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后来,非农业户口被说成城镇户口或城市户口。农村居民户口特指在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地区,与“城镇居民户口”相对应的户口类型。界定为农村户口,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现户口登记在村委会、依法承包农村责任田、2005年1月1日前缴纳农业税费并承担农村公益事业劳务、没有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追问
政府要拆迁安置,但一直没落实,地基也不给批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皆有可能836
高粉答主

2018-10-03 · 说的都是干货,快来关注
知道顶级答主
回答量:16.4万
采纳率:94%
帮助的人:6424万
展开全部
你可以向村里提出要求宅基地鉴定,然后报乡政府审核
农村的宅基地是乡镇的村建规划部门审批的。农村宅基地建房的,需要取得规划部门的许可,进行建设规划。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更多回答(1)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