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B类居住证是什么?
上海市B类居住证,即国外人才引进居住证。适用于海外人才。
根据《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对象)
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特殊才能,在上海合法工作或者创业的以下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B证,包括:
加入外国国籍的留学人员;外国专家及其他外国高层次专业人才;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留学人员;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其他专业人才;香港特别行政区专业人才;澳门特别行政区专业人才;台湾地区专业人才。
其证件识别码分别为L、F、C、M、H、A、T。
扩展资料:
申办材料
1.业务情形
用人单位为申请人首次申请《上海市居住证》B证。
2.准予批准的条件
(1)申请人并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在上海工作或创业的入外籍的留学人员、持中国护照但无中国户籍的留学人员和其他专业人才、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专业人才、台湾地区专业人才和外国专业人才;
(2)符合上述条件的,配偶和未满18周岁或高中在读的子女;
(3)申请单位应当是信誉良好,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各类企业、事业、社团、民办非企业机构,以及有法人授权的在沪依法注册设立的分支机构。
3.不予批准的情形
申请人或申请单位不符合以上条件,或者不能提供足以证明以上条件的书面申请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外国专家局——办理《上海市居住证》B证办事指南
非上海户籍,想让孩子上公立学校,除了居住证还要在所工作单位申请积分。
居住证可以是任何类型,但必须是有满3年居住证并且达到120积分才可以申请上公立学校。
来沪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条件:
2018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前)。
2、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后),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不含补缴)
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3、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积分各教育阶段可就读学校的积分要求:
学前教育阶段:3-5周岁
1、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可有条件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并且拥有择校权。
2、持居住证积分未达到120分:但是居住证符合年限要求,可让其随迁子女进入民办幼儿园和极少数公办幼儿园就读。
3、无居住证或有居住证不符合年限要求:可让其随迁子女进入少部分民办幼儿园、极少数公办幼儿园就读。
4、持临时居住证并持有灵活就业登记证满3年:与持居住证积分未达到120分同样。
义务教育阶段:6-14周岁
1、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可安排随迁子女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优质)学校就读。并且拥有择校权。
2、持居住证积分未达到120分但符合年限要求:可安排随迁子女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极少数)、民办(少部分资源相对较弱)学校就读。
3、居住证积分未达到120分且不符合年限要求:可安排随迁子女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极少数)、民办(极少部分资源相对较弱)学校就读。
4、无居住证,无法正常入学、或无法取得学籍。
高中教育阶段:15-18周岁
1、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可正常中考进入上海高中。并且拥有择校权。
2、持居住证积分未达到120分:只可报考上海市中专、职校、技校、国际学校。
3、无居住证:必须回户籍所在地中考。
高等教育阶段:
1、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可按上海考生标准参加高考享受高等政策优势。并且拥有择校权。
2、持居住证积分未达到120积分,可参加三校生高考进入部分大专、二本(极少专业)院校。
3、无居住证:必须回户籍所在地高考。
扩展资料:
上海居住证办理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4、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5、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6、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7、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参考资料来源:本地宝--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指南
A类(cw9,cr100开头):国内引进人才居住证。享受上海市民待遇,可以缴纳4金,小孩可在沪读书并参加中高考
B类(L开头)国外引进人才居住证。享受上海市民待遇,可以缴纳4金,小孩可在沪读书并参加中高考
C类:临时居住证,相当于暂住证。不享受以上两类相关待遇。
D类随员居住证:和C类雷同,不享受相关待遇。
办理《上海市居住证》B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形式标准
除特别注明外,申请材料应当以纸质书面形式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打印及复印的材料,应当使用A4纸。
所提供材料中,除汉语外,其它语种需提供翻译件,并需到推荐的专业翻译机构翻译。
(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1、新办:
用人单位须提供以下主题资格证明的材料
1 用人单位出具介绍信 原件 1份 纸质
2 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示公函 原价 1份 纸质
3 系外资性质企业需提供外商投资、台港、澳企业批准证书 复印件 1份 纸质
4 工商企业营业执照 复印件 1份 纸质
5 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 1份 纸质
6 系非来沪投资人,需提供自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12个月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通过具有资质的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的人员,还需提供派遣的相关协议 原件 1份 纸质
7 系投资人,需提供最近单位验资报告或工商管理局出具的投资证明 原件 1份 纸质
8 系非法人企业另需提交:
(1)上级法人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如系外资企业需提供外伤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其法人企业的相关人事招聘授权书或由具有资格的公共人事代理公司办理。
复印件 1份 纸质
申请人申请材料
1 填妥《上海市居住证》(境外人员)申请表,附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一张 原件 1份 纸质
2 提供有效护照,有效签证及最近中国边防检查入境章页;香港、澳门地区人员提供港澳通行证及港、澳身份证;台湾地区人员提供台胞证及台湾身份证 复印件 1份 纸质
3 持中国护照人员提供国外永久或长期居住证明,以及90日内开具的出国前原国内户籍注销证明
原件 1份 纸质
4 国(境)外或国内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入外籍或持中国护照的留学人员同时提供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相关留学人员证明或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 1份 纸质
5 上海住所证明: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或主申请人为权利人的房产证
原件 1份 纸质
6 6个月内有效的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健康证明;持中国护照人员和签证类型为居留许可的外籍人员可提供6个月内有效的本市二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18周岁以下申请人免于提交)
原件
1份
纸质
7 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1份 纸质
下列材料可以增加分值,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提供
8 国内外专业资格证书
复印件
1份 纸质
9 有关工作经历证明
复印件
1份 纸质
10 国内外专利证书
复印件 1份 纸质
11 国内外一流杂志发表论文
复印件 1份 纸质
12 国家重点项目主要负责人证明
复印件 1份 纸质
13 国际或省(部)级获奖证明
复印件 1份 纸质
偕行人员申请材料
1
提供有效护照,有效签证及最近中国边防检查入境章页;香港、澳门地区人员提供港澳通行证及港、澳身份证;台湾地区人员提供台胞证及台湾身份证
复印件 1份 纸质
2 偕行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明
复印件 1份 纸质
3 偕行配偶需6个月内有效的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健康证明;持中国护照人员和签证类型为居留许可的外籍人员可提供6个月内有效的本市二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复印件 1份 纸质
4 偕行子女需提供出生证明
复印件 1份 纸质
5 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一张
原件 1份 纸质
注:提供复印件的,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2、依申请变更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报件 要求
1 用人单位出具介绍信
原件 1份 纸质
2 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变更申请公函
原件 1份 纸质
变更单位需提交材料
3 系外资性质企业需提供外商投资、台港、澳企业批准证书
复印件 1份 纸质
4 工商企业营业执照
复印件 1份 纸质
5 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
1份
纸质
6 系非来沪投资人,自受理之日起有效期不少于所持《上海市居住证》(B证)期限的劳动(聘用)合同
原件 1份 纸质
变更居住地需提交材料
7
上海住所证明: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或主申请人为权利人的房产证
原件 1份 纸质
其他变更需提交材料
8
其他信息变更的,须提交相应变更的证明材料
注:提供复印件的,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延续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报件 要求
1 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期满续期换证申请公函
原件 1份 纸质
2 《上海市居住证》(B证)(注:包括偕行人员)
原件 1份
纸质
3 提供有效护照,有效签证及最后中国边防检查入境章页,香港、澳门地区人员提供港澳通行证;台湾地区人员提供台胞证(注:包括偕行人员)
复印件 1份
纸质
4 如系外资性质企业需提供外商投资、台、港、澳企业批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