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科目二考试 具体去哪个车管所
在12123的考试预约凭证上看到车管所xx分所,这个xx分所,是不是就是取消考试需要去的车管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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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所预约考试的车管所。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第四十四条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扩展资料: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三,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报考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2、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3、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目二考试
取消科目二考试是去车管所。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第四十四条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扩展资料:
科目二考试的合格标准:
满分为100分,设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项目评判标准。符合下列规定的,考试合格:
1、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成绩达到90分的;
2、报考其他准驾车型成绩达到80分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目二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考试预约确认后须取消的,可在预约的考试日期前三个工作日,本人带好身份证原件(外地户籍需居住证)或驾校工作人员至市车管所考试业务窗口进行取消,下次预约申请时至少要间隔一个预约周期以上。
若未按时取消的,则作不合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