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钧儒主要有什么成就?
沈钧儒主要成就是,沈钧儒创立了中国民主同盟。
1939年10月13日,国民参政会中一部分无党派和中间党派参政员张澜、黄炎培、沈钧儒、罗隆基、章伯钧等,在重庆发起成立了统一建国同志会。
民盟于1941年3月19日在重庆成立,当时的名称是“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其时,由于“皖南事变”的发生,国民党和共产党的合作遭到破坏,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危机四伏。
国共两党以外一些主张抗日的政党和人士,迫切希望联合起来,为坚持团结民主抗日而斗争。于是,即以部分国民参政员于1939年11月成立的“统一建国同志会”为基础,成立了中国民主政团同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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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钧儒,1875年1月2日生于江苏苏州,沈钧儒自幼聪颖,有7岁(实为5周岁)能诗之誉。
13岁即积诗成帙。15岁考秀才得中,诗赋列为第一。
沈钧儒青少年时,即十分注重个人道德的修养。家庭环境熏陶着沈钧儒的思想品德,影响着他的一生。 晚清时祖国的深重苦难,激发着沈钧儒的爱国之情。沈钧儒19岁时,爆发了中日甲午之战。他见外患日深,更加关心时务,写了数篇诗文以寄忧国愤世的激昂之情。
1900年,沈钧儒与胞兄沈保儒赴陕西三原学署任阅卷。在陕西,他与沈卫的学生于右任等创办了三原印书局,翻印康梁所著书籍,大谈维新革命。
1903年,沈钧儒应乡试中举人。次年,应殿试得“赐进士出身”衔,被签分刑部贵州司主事。当时,沈钧儒见日本维新后,日益富强,遂申请留学日本盼能为振兴祖国寻求出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沈钧儒
沈钧儒主要成就是,沈钧儒创立了中国民主同盟。
1939年10月13日,国民参政会中一部分无党派和中间党派参政员张澜、黄炎培、沈钧儒、罗隆基、章伯钧等,在重庆发起成立了统一建国同志会。
民盟于1941年3月19日在重庆成立,当时的名称是“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其时,由于“皖南事变”的发生,国民党和共产党的合作遭到破坏,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危机四伏。
国共两党以外一些主张抗日的政党和人士,迫切希望联合起来,为坚持团结民主抗日而斗争。于是,即以部分国民参政员于1939年11月成立的“统一建国同志会”为基础,成立了中国民主政团同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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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人治,主张法治,是沈钧儒法学思想的核心。沈钧儒认为,法制健全与否,是否实行法治,是国家强弱盛衰的重要因素。
他引用韩非的话说:“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在北洋军阀统治下,他长期参加政学会活动,是因其政纲对政治取稳和改进主义,强调发扬民主与厉行法治。“唯民主可以革专制之积威,唯法治可以纳庶政于轨物。”
与自己的理念相吻合,他说:“欧美式政治之精神在法治,中国式政治精神在人治。”“吾国政府素重人治,与欧美之一切归纳于法治者迥异,政治所以不进步,此实一大原因。”认为当今中国是无法无天,武人干政,军阀祸国,只有建立法系,实行法治,结束人治,才是弭乱致治之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民主同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沈钧儒
1939年10月13日,国民参政会中一部分无党派和中间党派参政员张澜、黄炎培、沈钧儒、罗隆基、章伯钧等,在重庆发起成立了统一建国同志会。
民盟于1941年3月19日在重庆成立,当时的名称是“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其时,由于“皖南事变”的发生,国民党和共产党的合作遭到破坏,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危机四伏。
国共两党以外一些主张抗日的政党和人士,迫切希望联合起来,为坚持团结民主抗日而斗争。于是,即以部分国民参政员于1939年11月成立的“统一建国同志会”为基础,成立了中国民主政团同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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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人治,倡导法治,是沈君如法律思想的核心。沈俊如认为,法制是否健全,法治是否落实,是一个国家兴衰的重要因素。
他引用韩非的话说:“国强于无常,弱于无常。”对法律深信不疑的人会使国家强大。朝拜者软弱,国家就软弱。”在北洋军阀统治下,他以强调政治稳定和政治改良、提倡民主和严格法治的政纲,长期参与政治社会活动。“只有民主才能改变专制权力的积累,只有法治才能接受共同政府的事务进程。”
按照他自己的哲学,他说:“欧洲和美国的政治精神是法治,中国的政治精神是人治。”“政治缺乏进步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我们的政府是建立在人治基础上的,而欧洲和美国的一切都是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的。”
他认为今天的中国是无法无天的,武装分子干涉政府,军阀给国家带来麻烦。只有建立法律体系,实行法治,终结人治,才能化解混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民主同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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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年留学日本。回国后参加辛亥革命和反对北洋军阀的斗争。1912年加入中国同盟会。五四运动期间,撰文提倡新道德、新文化。曾任国会议员、广东军政府总检察厅检察长、上海法科大学教务长。1935年,他与宋庆龄等发起并组织了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积极开展抗日救亡运动,触怒当局而遭入狱,为著名的救国会“七君子”领头人。之后,他为反对内战争取和平,建立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作出了很大贡献,是中国民主同盟的创始人之一。曾出席在柏林召开的国际民主法律工作者协会第五届代表大会,当选为国际民主法律工作者协会副主席。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和民盟中央主席等职,被誉为“民主人士左派的旗帜”、“爱国知识分子的光辉榜样”。[1]
中文名
沈钧儒
别名
字秉甫,号衡山
国籍
中国
出生地
苏州
出生日期
1875年1月2日